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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欺名盗世的邪教 [打印本页]

作者: 寝室长    时间: 6.8.2015 03:51
标题: 欺名盗世的邪教
**创始人李洪志对信徒宣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主宰宇宙的佛。为此,他特地改了自己的出生年月,由1952年7月7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与释迦牟尼生日相同。既然李洪志自称是佛,咱们就用佛教最基本的行为标准——五戒来衡量一下,看他到底是不是佛。 首先,不杀生戒由释迦牟尼制定。最初的对象是人,后世佛弟子扩展到不杀害动物和植物。不杀生戒意义在于保护众生生命,培养佛教信徒的慈悲心。
  李洪志有没有杀害动物和植物,这个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他的确没有杀人。但按佛家理论,他仍然破了不杀生戒。为什么?不杀生戒不仅仅指杀人这一行为,自杀、自残或者赞美死亡都是破杀生戒的行为。李洪志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向信徒灌输邪恶思想:要想升天,圆满,就得放下生死。在他的蛊惑下,2001年1月23日,河南省7名**信徒集体**,酿成2死3重伤的人间悲剧。除此之外,自杀、自残者几百人。还有,李洪志向信徒宣扬:习练**功可以强身健体,生病也不用吃药打针,一千多名**痴迷者因病不治丧失了生命!
对于这些死去的信徒,李洪志很可能连他们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但这些人痴迷他的理论、盲目崇拜他,甚至因为他一句话献出生命!“吾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李洪志是不是该对这些生命负责呢?当然应该!是不是应该及时制止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呢?当然应该!事实上,李洪志让大家失望了!他仍在继续宣扬其歪理邪说,不断地拉拢人为其卖命!  
因此,**就是欺名盗世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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