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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洋洁案】“我希望在座各位开始准备辩护词(Plädo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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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17 19: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德国华商报《深度德国》专栏作者周磊报道,5月9号,李洋洁案庭审第28天。

导读: 今天我终于又有时间去德绍参加庭审了。早上起床时,外边天色已亮了。去年这个时候外面天色还是漆黑一片。不知不觉地心想,时间过得好快啊。一般情况下我早上7:56到德绍火车站,买杯咖啡,8:10分步行前往地方法院。进入法院之前都会在门口抽根烟。今天也是。刚点上烟就有两个熟悉的旁听者过来和我一起聊天,说说她们对案件的看法。其实用吐槽来描述更为精确。她们这样说道: “你知道吗,代理律师对法医的判定已经提出反驳,要去法医给出具体理由,为什么男嫌犯生母无法出席作证。代理律师想强迫她出席。”、“男嫌犯继父重返警局,这个太不可思议了,他应该被革职”、“据说这次庭审到六月份才能结案呢”等等。当然,民间的说法要比媒体更偏激是可以理解的。哪里都一样。它们密友法律效应。
此次开庭前,坐在我左边的是一位《中德意志电台》男记者。
由于时间还早、双方律师还没到、我们自个先聊了起来。据他说,他曾经和男嫌犯辩护律师私底下谈过,对方透露男嫌犯今后准备写一封信在法庭宣读,类似之前女嫌犯的做法一样。男嫌犯写这封的内容可能涉及到为自己辩护,承认自己的过错。现在还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写,在哪天宣读,都涉及到哪方面内容。如果他想通过此举来减轻自己的量刑,为时已晚。他应该更早就这么做。目前所有间接证据和线索都对他很不利。
开庭时,首先由女嫌犯辩护律师提出提请查证(Beweisantrag)。她在念申请书时(速度很快),我就坐在距离她右边不到一米。她说,女嫌犯在案发当晚曾在她手机(三星Galaxy)的谷歌搜索输入以下关键词,比如“你有男朋友吗?”、“你有疾病吗?”、“你自己一个人住吗?”等等。女嫌犯当时想把这些话翻译成中文问李洋洁。李洋洁听完后摇摇头(也有可能是李洋洁没听懂或女嫌犯发音不准)。但是,相关调查人员在检查女嫌犯手机时没有提到这一点。因此,她向法院提出申请,让谷歌提供搜索记录。
她的目的:女嫌犯辩护律师想证明她的当事人没有撒谎。她在案发当晚的确问过李洋洁。她想提高当事人供词的可信度,进一步强化法院对她的当事人运用青少年刑法。
不确定因素:不知道她向法院提出的这份申请(让谷歌公司出示搜索记录)是否会(有意)延迟庭审。因为谷歌不一定会马上答应。
随后,男嫌犯辩护律师也向法院提出申请,在下次庭审时邀请男嫌犯监狱的两名工作人员。
他的理由:据称(有可能是男嫌犯对他说的),男嫌犯在青少年监狱表现良好,他完全服从监狱工作人员的指示。
他的目的:至今为止,所有鉴定师都认为男嫌犯的发育过程已经终止,今后不会再有改善。因此建议对他实施成年人刑法。辩护律师想让监狱的工作人员出席作证,能说一些对男嫌犯有利的供词,消弱其他证人对男嫌犯的指责。这关系到最终是否运用青少年刑法或成年人刑法。这也是男嫌犯辩护律师最后的筹码。
法院接受男嫌犯律师的申请,当场中断庭审10分钟、首席法官,两名陪审法官和两名陪审员集体在后边的房间商量,随即给相关监狱工作人员(或他们的上司)打电话,对方同意出席。时间定在5月22号。
之后,首席法官Uda Schmidt对双方律师以及检察官说:“调查证据(Beweisaufnahme)程序几乎已经结束,我希望在座各位开始准备辩护词(Plädoyers)。”
这意味着,有可能双方律师在五月底就要给当事人作辩护词。随后就是法庭的最终判决。据说,双方律师的辩护词和法院的判决之间相隔11天时间。
假如不出意外,双方律师将会在五月底作辩护词,法院将会在6月12号或者6月13号做最后的判决。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不排除意外事故。总而言之,离结案已越来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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