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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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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07 17:0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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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代价巨大的社会实验,中国人终于懂得了一个真理: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绝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地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未来大厦。如果眼高于顶,只愿在白纸上描绘未来,那么,所走向的绝不会是真正的未来,而只能是过去的某些最糟糕的角落。

这里所要讨论的“过去”,当然不是纯时间的范畴。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那个在已往的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无从寻觅和捉摸什么传统;没有了传统,也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中、文章中、报告中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惹人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特别是当着那些著作等等向读者提出任务,要大家来批判、继承、发扬或弘扬传统的时候,更有无所适从、无可施技之感。因为,至少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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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7:03:16 | 只看该作者

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

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在历史上都起过积极作用。及至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阙,固化为明日的黄花和垢土。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而之野;也有的生不逢辰,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怎样,不管它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它们存在过,它们便都是传统文化。

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整理清厘、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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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7:03:46 | 只看该作者

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 tradition),落脚在传统。

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摸,仿佛无所在;但它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它们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种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酿出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于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唯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向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暑往寒来,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

所以,一般说来,文化传统是一种惰性力量。它范围着人们的思维方法,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习俗,控制着人们的情感抒发,左右着人们的审美趣味,规定着人们的价值取向,悬置着人们的终极关怀(灵魂归宿)。个人的意志自由,在这里没有多少绝对意义,正象肉体超不出皮肤一样,个人意志超不出文化传统之外。但也正因如此,文化传统便成了一种无声的指令,凝聚的力量,集团的象征。没有文化传统,我们很难想象一个民族能够如何得存在,一个社会能够如何不涣散,一个国家能够如何不崩解。

当然这并非说文化传统是不变的。因为时间在前进,生活在交替,经验在累积,知识在更新,传统中某些成份会变得无所可用而逐渐淡化以至衰亡;生活中某些新的因素会慢慢积淀、并经过筛选整合而成为传统的新成份。但是必须注意,文化传统的变化无论如何总是缓慢的、渐进的,不会发生一蹴而就的奇迹;虽在社会急剧变幻的革命时期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并非说文化传统不会接受外部世界的影响,以变化自己的内容。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只要存在,便可能有接触;只要有接触,便有交流;只要有交流,便有变化。但是,从接触到交流到变化,中间有着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大体说来,两种不同文化(带着自己的文化传统)由于婚媾、交通、贸易、扩张、侵略等原因而接触而互播时,起先往往互相惊奇,彼此观望;尔后则互相攻讦,彼此拒斥;最后乃互相学习,彼此交流。而学习所取、交流所得,仍待经过自己文化传统这个“有机体”的咀嚼、消化和吸收,或者叫做整合,才会加入为传统的一个新成份,带来传统的变化。这时候,反观其与原型的同异,虽未必面目全非,常难免橘枳之感。这是历史和现实所已反复证明了并仍在证明着的。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作出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

历史上有所谓文化危机、精神危机、信仰危机时代,那是说文化传统发生了问题。究其原因,或由于强烈的政治震撼,或由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或由于风靡的文化干扰。其来源,主要来自共同体的内部;外部的刺激有时也起很大作用。危机的消除,有待于传统的重振和重组,任何武力的、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强制措施最终都是无效的。而所谓重振和重组,绝不是全面复旧,无视政治、社会、文化上的新局面;也不是作茧自缚,排拒一切驰入舶来的新东西。这时需要的是冷静分析,分析传统中哪些成份变得无理了,现实中哪些因素是合理的。抛弃不合理的,传统方不致一足落网而全身受缚;接受合理的,传统始得与现实相安于无事。这叫做“一切合理的,都应该成为现实的。”(恩格斯)

是否有不受时代生活的局限、不被民族性格所约束的成份,存在于某个或某些文化传统之中呢?就是说,在文化传统中,有无超越历史超越民族的成份,非时代性非民族性的成份,或人类性的成份呢?应该承认,这种成份是有的。因为作为动物的人类,彼此是相同的;作为人性的人类,存在和发展的样式也大体相似。因而,不同的人群在各自圈子里形成的传统,必然要有相同和相似的成份。这些成份,或适用于全人类,或适用于全历史,而成为民族传统中的超民族超历史者。这是不难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超越的成份,正以其超越,而失去了个性,不能成为民族性格的标志、时代精神的象征。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真正代表时代面貌的,恰恰是那些为该时代所专有、使其得以同它时代区别开来的那些特殊成份。超越成份的存在,是不同民族能以相互理解的根据,不同时代得以前后传承的基因。但民族之间要想真正理解,必须去理解那些不易理解、为各民族精神所独具的基本成份。所谓民族文化交流,所谓民族互相学习,都是就这些成份而言。时代之间如需加以比较,如需相互区别,也是要抓住各自的特殊成份方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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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7:04:23 | 只看该作者

体与用

文化改革上有所谓体与用问题,曾经争个不亦乐乎。照我理解,所谓体,应该就是文化传统,就是某一民族之所以成其为某一民族的那些品格、精神;而所谓用,则是这个体的功能、作用、外在表现,就是某一民族之用以现其为某一民族的那些传统文化。当年严复强调的牛体不能有马用,在这个意义上,是对的。

但是如果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必先自己变幻为马体,然后始得用马之用,倒也又不尽然。因为用固赖体而现,无此体则无此用;但用既为外在表现,或既已表现在外,则人人得而见之,人人亦可得而法之,所谓“拿来”者是。牛固不能“有”马之用,牛却可以“用”马之用。这在今天已是不争的事实。从哲理上说,有,和是、存在同义,乃本体上的事;用,停在现象界。移花接木,甚至掐下花来插在头上,总是能办得到的。

但是如果由此又得出结论,认为一切拿来之用,都将如原封未动般地发挥其效用,却也又不尽然。因为,马用在这里终究是安在牛体上,牛体本身受用不受用,一来取决于用之为物,看它在原体上属于哪个层面:物质层面的,移用较易;制度层面的,移用较难,因为它要受体作相应的变化;精神层面的,移用更难,因为这往往触动受体的深层。二来取决于体之为物,要看此受体的开放性与承受力,以及它自身的发展阶段,它与授体的差异程度。

千言万语说到底,体是根本的决定力量,体是民族的魂。拿近代历史看,在日本,只能是和魂汉才或和魂洋才;在中国,只能是中体西用,把外来的东西中国化。和魂和中体,各自的发展阶段不一,开放性上亦有差异,故影响着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和深度;但必得以自己的体为体,一切外来之用方能有所安顿,这一点上,彼此又是共同的。否则,再美的用,也只是出墙的红杏,可嗅而不可及,海上的楼市,可望而不可登也。

人们有埋怨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如何如何封闭保守加落后的,也有吹嘘它怎样怎样悠久辉煌加美妙的。不管怎样说,埋怨它,也只好面对现实,无法另换一个体,至少因为这是民族的共同体。某一个人也许能做到脱胎换骨、洗心革面,跳出三界外,彻底绝裂于传统;整个民族却无法做到。吹嘘它,也无力阻止它与时俱进,随世界浪涛激荡,抛弃需要抛弃的东西,吸纳应当吸纳的东西。由于无法另换一个体,所以西体中用说是不着边际的。由于体在与时俱进,所以中西互为体用说是没有意义的。

值得讨论的倒是用对体的反作用,特别是拿来之用对拿者之体的反作用,比如说,西用对中体的反作用。鲁迅当年强调开放时曾奚落保守份子道:人吃了牛肉,绝不会因之变为牛。他忘了补充一句:人常“用”牛肉,身“体”的确会壮实起来。西用之与中体,亦可作如是观;一切有益之用,对于受体,都应作如是观。谁都知道,飞机、电讯的引用,不仅方便了交往,而且也加快了生活节奏,开拓了眼界耳疆,改变了时空观念,冲垮了坞屏壁障。这些,已足以激起长期逗留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文化传统的不安,而不得不作因应变化;更不用说那些制度性的、观念性的拿来之物所施加于体要求于体的变化了。

但是,反作用也只不过是反作用;第一性的决定作用者仍在体本身。这一点,前面已经反复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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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7:04:52 | 只看该作者

两个传统?

民族有上层人士与下层平民之别,社会有剥削阶级与劳动群众之分,国家有统治集团与人民大众之殊,于是,研究者们不免要琢磨:文化是否也有两套传统?

列宁有过两种民族文化的说法,说每个民族都有一些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文化成份,而占统治地位的则总是资产阶级文化。这是就文化而言的。就传统而言的,则有所谓大传统与小传统,或精英传统与民间传统的说法。

如果依此类推,还可以举出雅文化俗文化,政统道统,上帝的事凯撒的事等等提法。

所有这些分别确然是存在的。不注意它们将无从分析一个民族的纷繁复杂的文化面貌,无法理清民族文化的绵延演进的历史过程,也无力规划未来文化的灿烂前景。这大概应无争议。但所有这些分别都还不是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是全民族的,是民族之所以为该民族的气质、品格、精神、灵魂。它的成份可能很复杂,有土生土长的,有外部潜入的,有尘封蛛网的,有崭新锃亮的;但它并不因此而支离破碎,七拼八凑。因为它是整全,它能整合,各种成份经过整合而彼此相安,彼此相需,形成一个完整而和谐的统一体,一个独具特色的个性。

其土生土长的成份,就其显现而为文化看,在文明社会即存在着劳心劳力、统治被统治的社会里,常呈现出雅俗之分;并进而在衍化上各自承续,出现所谓的大小传统之别。但必须指出,这里所说的只是文化,只是传统文化;而不是传统,不是文化传统。就是说,这些分别只是民族精神在不同阶层的不同表现,还不是其所以表现的那个民族精神。在民族精神方面,二者是共同的,一源的。这一点,从雅俗文化之间、大小传统之间川流不息的交换、渗透,乃至有意识地进行的采风观俗、化民成俗之类的行动之所以必须和能以成功的事实,足可以得到证明。

其外部潜入的成份,本是经过筛选了的;否则将潜而不能入,入而不能居。用以选择的大筛,便是本民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包括它的价值取向和时代感、开放性。合则留,不合则拒,是这里的铁则;象一切有机体对待外物的原则一样。既已选入或接纳以后,这些成份虽不免仍带有“客家”的风采,但已然是新的大家庭的一员,便不可能独立寒秋,自成一系,与居停主分庭抗礼,形成独自的传统;而只会是入乡随俗,舍己从人,化为受体的有机部分。就是说,从这个角度来考察,两个传统的事,也是不会发生的。

有人喜欢说五四以后的中国形成了一种新传统:反传统的传统。此说在此至少有这样两点需从理论上讨论的内容:五四后的中国文化有两个传统,以及,这个新传统是从外部传入的。

大家知道,五四时代有许许多多西洋新说蜂涌而来,其中不少说法和做法曾被广泛宣传,乃至付诸试验;宣传者试验者无疑曾是爱国的、赤诚的,很多还是具有献身精神的。但是真正被中国文化接受的,为人民大众信服的,却为数了了。个中原因,可以举出许多,而文化传统的筛选,或许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外好多学者分析过马克思主义能在中国安家的根据,也有人探讨过五四所以采取全面反传统手法的原因,结论都认为,其根据和原因,仍在中国的文化传统身上,是中国传统的思维方法、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有相通相容之处,是中国有把政和道、真和善捆在一起的传统,因而才有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才有五四的全面反传统。这也就是说,五四引入的新说,都还不过是一些“用”,它们只因和中国文化传统能相容,被中国文化传统所承认,所接纳,从而附着到中国文化的“体”上,才得以掀起波澜,发生作用;否则,将只是一些动听好看而无所作用的天方夜谭而已。

因此,这也就是说,五四并未在中国造出新传统,五四以后也未形成新传统;五四以来所发生的,不过是老传统适应新世纪、翻出新花样而已。两个传统的事,本质上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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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7:05:24 | 只看该作者

财富和包袱

设想一下,如果某个民族没有自己的传统文化和文化传统,每一天都在从头开始去练习生存本领……;其情景当然是不堪设想也不忍设想的。因之,称传统文化为祖宗的丰富遗产,说文化传统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应该是不为过分的。

但是如果忘记,传统是一种惰性的力量,保守的因素,它具有箝制人们思想、范围人们行动的本性,利于造成原地踏步的局面,也将出现某种不堪设想和不忍设想的后果。因之,说传统是民族沉重的负荷,社会前进的包袱,也是不为过分的。

既是财富,又是包袱。辩证地了解和掌握传统的这两重属性,运用它而不被其吞没,防止它而不拒之千里,是一大学问,是一种艺术,是人类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的重要表现和广阔场所。

能理解这一点和做到这一点,看来并非易事。我们容易看到的,常常是与之相左的情况。比如说,一种人以为传统象服装,并认为服装以入时为美,而去追求时髦,日日新,又日新。这时,具有惰性的传统,只会被斥为阻碍趋时的包袱。另一种人以为传统象文物,文物唯古是尚,应该保护其班剥陆离,切忌来刮垢磨光。这时,传统所不幸具有的惰性,倒又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财富。

传统的确是财富,但财富不在它的惰性;传统也的确是包袱,但包袱也不因它非时装。传统不是可以逐气温而穿脱的外衣,甚至都不是可以因发育而定期蜕除的角质表皮。传统是内在物,是人体和虫体本身;精确点说,是人群共同体的品格和精神。它无法随手扔掉,难以彻底绝裂,除非谁打算自戕或自焚。

但是传统也不是神赐的天生的,它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产物,必定也会随共同生活的变化而更新。抽刀断水水更流,谁要想拉住传统前进的脚步,阻挡传统变化的趋势,纵或得逞于一时,终将不止于徒劳无功而已,更往往要激起逆反心理,促成精神危机。这是有史可稽的。

那么人们是否只能坐享其成、静观其变呢?倒也又不是。

这里似乎用得上“创化论”。创化和进化的不同,主要在进化论认为变化是受动的、机械的,而创化论则认为进化是生命冲动的绵延,是创造性的。创化论能否解释生物和生命现象,还可以争下去;若借以解说与意志的人密切相关的文化传统,也许倒合适。传统随生活的进化而进化,但无论生活的进化还是传统的进化,都离不开人的意志,或者叫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传统的进化上,被传统笼罩着的人们并非总是无能为力的。问题在于人们在多高多大的程度上认清了未来和过去,从而拿出什么样的对策,以及,在多广多深的程度上动员了群众,一起来实行创造性的进化。

一味喊彻底绝裂,已经公认为无济于事了;单纯提发扬弘扬,是否便能促进进步呢?至于那个熟悉的二分模式:批判其……继承其……,果否能保证批糟粕时不殃及精华、继精华时不夹带糟粕么?难道精华糟粕是分装在两个匣子里、而不往往是一物的两面么?更勿论那二分法的牺牲品即既非精华又非糟粕者的处境和下场了。

正是:剪不断(彻底绝裂无济于事),理还乱(精华糟粕纠缠不清),是离愁(传统现代离合悲欢);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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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8:44:46 | 只看该作者

一、具有融合倾向的《吕氏春秋》与《淮南子》

《淮南子》的思想内容及特点

《淮南子》是西汉初年淮南王刘安招集门客,于汉景帝、汉武帝之交时撰写的一部论文集。刘安(公元前179年一前122年)是汉高祖刘邦的少于淮南厉王刘长之子。淮南厉王因“谋取”获罪,流徒途中绝食而死,后淮南厉王的封地被一分为三,刘安被策封为淮南王。刘安曾罗致宾客数干人,内中不乏硕学之士,共同编定《淮南子》一书。该书共21篇,最后一篇名《要略》,是全书的序言。从《要略》看,全书写作有统一的计划和安排。但从内容看,并未完全统一。《汉书·艺文志》把它列入“杂家”是有道理的。书中内容,除道家思想外,还兼收了儒家、法家、阴阳家之言。范文澜先生说:“《淮南子》虽以道为归,但杂采众家”,仍表现出一定的融合倾向。”

(一)《淮往南子》与先秦道家思想

在宇宙观本体论方面,《淮南子》继承了先秦道家的思想,并加以唯物主义改造。该书《天文训》说:“道始于虚霩”、“道始于一”,认为在天地未形之前,整个宇宙是个浑然一体、没有定型的“虚霩”,是个浑涵未分的“一”。《原道训》说:“所谓无形者,一之谓也;所谓一者,无匹合于天下者也。卓然独立,块然独处,上通九天,下贯九野,圆不中规,方不中矩,大浑而如一。”据上可以这样分析:“道”是“虚霩”之道,是“一”之道,归根结底,是物之道。这就把先秦道家“道生物”的观点,改造为“物有道”的观点,这是明确的唯物主义。在宇宙生成论方面,该书《天文训》指出:“道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并认为:宇宙之气“清扬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阳为日,阴为月,阴阳分化为四体,这是明确的宇宙构成论,在近代科学出现以前,几乎成为古代唯物主义公认的定论。

《淮南子》还对先秦道家“无为而治”的观点进行积极的改造和谈释,明确指出: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因势利导的主动行为。《修务训》中批评了“无为者,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消极无为论,指出:历史上公认的“先圣”都是积极有为的,如神农氏教民“播种五谷”,发明医药,“一日而遇七十毒”;尧积极从事政治管理与社会教化,“西教沃民,东至黑齿、北抚幽郡,南到交趾,放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流共工于幽州,殛鲸于羽山”;舜“辟地树谷,南征三苗,道死苍梧”;禹休风榨雨,“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阔”;汤夙兴夜寐。勤于政务。这些古圣先王,一生致力于兴利除害,屡建奇功,“圣人忧民如此其明也,而称以‘无为’,岂不悖哉!”此可知:“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四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成者,未之育也!”该篇给“无为”以一种正确的解释,它说,老子的无为决不是无所作为,而是因势利导:“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工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得:之其自生,则鲸、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也。”这是《淮南子》关于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关系的正确说明,把先秦道家思想大大升华了。

顺便指出,《淮南子》与汉初黄老学派也有密切的关系。汉初假:托黄帝以为书名的著作甚多,大都失传。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就有《道原》、《经法》、《称》、《十六经》四篇古佚书。《淮南子》与这四篇黄老帛书有一定的关联。《原道训》与《道原》都是论“道”专篇,言辞极为一致。此外其他相互仿佛之处也很多。如《从间训》:“祸福同门”,《经法》:“祸福同道”;《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十六经》:“万物之多,皆阅一空’;《诠言训》:“圣人不为始,不专己,循天理,不豫谋,不弃时,与天为期,不求得,不辞福,因天之则”,《称》:“圣人不为始,不专己,不豫谋,不为得,不辞福,因天之则。”如此等等,不胜枚举。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淮南子》汲取道家思想营养的比重较大。

(二)《淮南子》与先秦儒家思想

首先,《淮南子》继承并发挥了先秦儒家“仁者爱人”的原始人道思想。《主术训》说:“国之所以存者,仁义是也。”又说:“遍知万物而不知人道,不可谓智;遍爱群生而不爱人类,不可谓仁。仁者爱其类也,智者不可惑也。”这一观念是来自先秦儒家而又高于先秦儒家的,特别是《淮南子》对“人道”、“人类”概念的使用,在中国文化史上是有重要价值的。《淮南子》也主张以民为本。《把论训》说:“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主术训》说:“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在此基础上,《泰族训》提出以仁义治国:“所谓仁者,爱人也;所谓知者,知人也,爱人则无虐刑矣。知人则无敌政矣。治由文理,则无悖谬之事矣。刑不侵滥,则无暴虐之行矣。”这可以视为孔孟“德政”、“仁政”学说的进一步弘扬。《淮南子》主张人性本善。《泰族训》认为“人之性有仁义之资”,这是对孟子思想的继承。不过不完全认同孟子,《淮南子》强调“仁义之资”必须与后天教育相结合,才能臻于完美:“故无其性,不可教训;有其性无其养,不能遵道。茧之性为丝,然非得二女煮以热汤而抽其统纪,则不能成丝;卵之化为雏,非呕暖覆伏累日积久,则不能为雏。人之性有仁义之资,非圣人为之法度而教导之,则不可使向方。”即是说,善性是内在根据,教育是后天条件,只有两者结合才能成人之善,这显然与孟子偏重于反本内求有所不同。至于把外部条件归结为“圣人之教”的观点、是古代哲学在社会历史观方面的共同缺点。

(三)《淮南子》与先秦法家思想

《淮南子》继承、发挥了商鞅、韩非的历史进化观念,提出:社会生活是变迁的,法令制度也应当随时代变迁而更改,即令是“先王之制,不宜则废之”。《记论训》说:“圣人制礼乐而不制于礼乐。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民主,。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又说:“法与时变,礼与俗化。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法度制令,各因其宜。故变古未可非,而循俗未足是也。”这些言论,从思想观点到具体言词,与商、韩是一脉贯通的。从当时社会现实看,“汉承秦制”,未加彻底改造。景、武之交,汉王朝的经济已经恢复,客观上需要建立一套新的制度,当然这套制度决不完全等同于商、韩所鼓吹的制度,但是法家更法改制的思想原则,仍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可贵的是,《淮南子》认为法令制度的制定,应适乎人群之需要,应考虑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主术训》说:“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这显然是比先秦法家更进步的观点,其所以如此,也是儒法融合的结果。

《淮南子》与《吕氏春秋》有没有关系?从原著看,《淮南子》无一字提到《吕氏春秋》,这可能与汉初反秦气氛有关。但事实上,正是《吕氏春秋》给予《淮南子》以最大和最直接的影响。两本书都是由上层贵族亲自主持,招揽众多学者集体写成的。成书的程序都是先拟定计划,次分头撰写,最后综合编纂。书的结构统一,篇目规整,理事相连,言辞精审。两书都是总结先秦各家学说,博采众家之长,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能贯通天地人的庞大理论体系,为统一的封建大帝国提供全面的思想理论根据。所不同的是,《淮南子》成书之时,处于黄老盛行的文化氛围之中,因此对道家学说特别看重,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淮南子》是集黄老思想之大成的著作,当然这绝不妨碍它也融和摄取了道家之外其他学派的思想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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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10.2007 18:45:22 | 只看该作者

《吕氏春秋》的思想内容及历史地位

《吕氏春秋》是战国末期秦相国吕不韦组织门客编写的著作,又称《吕览》。吕不韦(?~公元前235年),原是阳翟(今河南禹县)巨商,因帮助秦始皇的父亲子楚继承秦国王位,被任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阳10万户。秦始皇继位后,尊他为相国,号称“仲父”。秦始皇十年被免职,十二年自杀。《吕氏春秋》全书体例划一,篇与篇之间内容有一定的联系与分工,表明它是按统一的计划有组织地编写的。全书的序文《序意》篇叙述著作大旨的部分冠有“文信侯曰四字,表明书中贯彻了吕不韦的思想文化观念及政治主张。

战国末期政治上统一的趋势加强,各家思想也迅速走向融合,在此背景下产生的《吕氏春秋》,注重博采众家学说,因而汉代以来一直被称为“杂家“。以今人眼光衡量,《吕氏春秋》一书的写作目的,是为了综合各家学说之长,指导秦国统治阶级兼并六国,建立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并实现长治久安。它对各家学说实际上是有所吸收,有所扬弃,主要是吸收其中比较合理,进步和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的内容。因而它是“杂而不杂”,宗旨明确。《吕氏春秋》明确声明它是“集腋成袭”。不管哪家哪派,只要是好的思想都要综合进来。《用众》篇说:“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故以众勇无畏乎孟贲矣,以众力无畏乎乌获矣,以众视无畏乎离娄矣,以众知无畏乎尧舜矣。夫以众者,此君人之大宝也。”《吕氏春秋》对先秦各家各派着重审视其优长,偏重于汲取其精粹,力图超出门户之见,它说:“老耽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责己,孙膑贵势,王廖贵先,儿良贵后,此十入者,皆天下之豪士也。”由于《吕氏春秋》有这种兼容并包的眼光,故能取精用宏,融汇百家。

关于儒家。《吕氏春秋》重视并吸收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务本》篇说:“主之本在于宗庙,宗庙之本在于民”;《顺民》篇说:“夫以德得民心以立大功名者,上世多有之矣;失民心而立功名者, 未之曾有也”;《贵公》篇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世。”这些言论,正如郭沫若所言,“具有一种钢铁的声音”,尤 其在君主专制的时代。《吕氏春秋》赞赏儒家修齐治平的贤人政治,它说/‘圣人行德乎己,而四荒咸伤乎仁。”“为国之本在于为身, 身为而家为,国为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当然,《吕氏春秋》的“重视”人民,仍是封建统治阶级 的“重视”。它虽然说“宗庙之本在民”,接下去却说“民之治乱在有司”,人民始终是被统治者;至于《吕氏春秋》贯彻修齐治平 的贤人政治,也是为了封建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

关于道家。《吕氏春秋》大量吸收道家虚静无为之说,并把它运用于为君之道的政治理念中。它说:“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事,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善为君者无识,其次无事。有识则有不备矣,有事则有不恢矣。不备不恢,此官之所以疑,而邪之所从来也。”“天子不处全,不处极,不处盈。全则必缺,极则必反,盈则必亏。”《吕氏春秋》认同先秦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主张,它说:“大圣无事而干官尽能。”“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事。”《吕氏春秋》认为这种表面的“无为”,才能达到“事省而国治”的目的。相反,“人主好暴示能,好唱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其结果必然是君臣职能倒置,造成混乱和危殆。应该说,《吕氏春秋》中的这些见解,来自于老庄而又发展了老庄。

关于墨家。相对儒、道二家,《吕氏春秋》对墨家思想吸收较少。墨家的尊天、明鬼、非攻、非乐等主张,它基本据弃或予以驳斥。但对尚贤、兼爱之说,还是有所吸收的。《爱类》篇说:“贤人之不远海内之路而时往来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为务故也。”“仁人之于民也,可以便之,无不行也。”《精通》篇强调:圣人“以爱利民为心”。《圜道》篇赞赏尧、舜“以贤者为后,不肯与其子孙”,也与墨子“官无常贵,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的尚贤主张相一致。《吕氏春秋》中有一篇《节葬》,吸收并改造了墨子“薄葬短丧”的思想,主张:人死虽不为鬼,亦无知觉,但出于活着的亲人在感情上的需要,送死仍要有一定的仪节,然而“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无有不亡之国,是无不扬之墓也”,故此厚葬是无益的。那么社会上何以盛行厚葬之风呢?《节葬篇》说:“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此非慈亲孝子之心也。”这一见解比起墨子的节葬观,更显得理智和深刻。另外,《吕氏春秋》提出唯物主义的真理观、名实观,注重类比推理的正确运用,批驳诡辩的名辩思想,显然也是吸收、继承了《墨经》中的优秀思想。

关于法家。《吕氏春秋》肯定法的重要性和变法的必要性,明确指出:“有金鼓,所以一耳;必同法令,所以一心也;智者不得巧,愚者不得拙,所以一众也;勇者不得先,忄瞿者不得后,所以一力也;故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事易时移,变法宜矣。”这些观点显然与商、韩的思想有直接的联系。但是《吕氏春秋》对于法家“惨{石敫}少恩”的一面,对于《韩非子》中的种种阴谋权术,是拒斥不取的。

此外,《吕氏春秋》还吸收了先秦农家的思想。该书《士容论》中《上农》、《任地》、《辩土》、《审时》四篇,显然是农家之言。《上农》篇重视农业生产,其理由是:“古先圣之所以导其民也,先务于农。民农,非徒为地利也,贵其志也。”这就是说,倡导重农,不仅为了生产,还有“贵其志”的目的。它接着说:“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境安,主位尊。”当然,《吕氏春秋》重农并不排商,它主张先农后商,与商鞅“困末作而利本事”的唯农抑商政策,是有区别的。先秦兵家是思想苑地的一枝奇葩,《吕氏春秋》中《荡兵》、《振乱》诸篇,继承了这一份文化遗产,尤其是它总结出的“义务必胜”的思想,是比一般先秦兵家更卓越的观点。

综上所述,历史上号称“杂家”的《吕氏春秋》并不是混杂不分,毫无原则的。《吕氏春秋》有自己的特点。它的特点是:博采各家学说,但不取鬼神、迷信的思想,而是吸取各家比较进步的思想。如对于儒家,主要吸取其民本思想、修齐治平思想;对于道家,主要吸收其清静无为的思想;对于墨家,主要吸收其薄葬的思想;对于法家,主要吸收其法治思想。《吕氏春秋》虽采取各家学说,但所采取的观点之间,并不牴牾。因此,《吕氏春秋》可谓“杂而不杂”,具有博综众家的融合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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