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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ssa 于 11.6.2010 17:18 编辑
本来不想说些什么的,毕竟这种事情,发贴人越多,帖子也就被顶得越高,受到的关注程度也就越大,当事人收到的伤害也就因此越深。但是,刚才看了一下帖子数,居然在短短的时间内被冲到了12页。那么,作为LZ所指称的男当事人的朋友,我再不出来说几句,就太不仗义了。希望我这封帖子也能获得诸位看官的同等程度的关注。
我想说的是如下两个问题:
第一,LZ是否是真正的男当事人的前女友,还是冒充者?
(1)我们看看措施吧。
我们可以冷静地想想,如果真的有一个女生在感情上遇人不淑,被人伤害至深,恐怕第一反应应该是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哦,否则我以后还怎么做人啊,怎么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特别是,如果真像LZ所说的那样,这是一段不为人知的恋情,自然也不存在既然被人知道就破罐子破摔的可能性。总之,为了自己的名誉,把伤心事藏在心里,或者是比较正常的反应。
不仅如此,LZ所使用的语言还真是不敢恭维,基本上可以说粗俗下流,试问能有那个女孩子能这样子地描述自己的遭遇,除非脑子进水或者水进脑子了。
(2)我们再看看其中的内容部分。
如果大家仔细分析,就不难发现,帖子内容中评论多于事实。而且事实部分也是公共信息多于私密信息,至少是一定圈子内的公共信息。 也就是说,LZ并没有提供更多的仅当事人才可能知晓的细节。
综合上述的分析,这篇言语下流,并且没有过多的细节的帖子不是当事人所为。
第二,LZ所称的事实是否属实?
(1)这真的是一段不公开的恋情吗?
不是,至少当事人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们出于恋爱之中,还曾经真诚地祝福他们。
(2)男当事人在玩弄别人的感情吗?
绝对不可能。因为在女当事人回国期间,男当事人几乎在每次朋友聚会时,都会说自己非常思念女友,还把自己对女友的思念写成小条贴在墙上,贴满了一面墙。不仅如此,如果你问他今天几号,他会立刻说今天距离女友来德国还有几天,从来不错。
所以,LZ所说的和事实完全不符,实在是在中伤他人。
请各位朋友冷静思考,毕竟,以受害人为名义发的帖子还是相当容易使我们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的。如果我不认识男当事人,我或许也会为这位所谓的受害LZ打抱不平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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