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楼主: lilimarr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生命的意義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19.7.2011 09: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去掉头尾所谓禅师的话,这本来是佛经里的一个故事。本意是说,我们芸芸众生,生命系于一线,却被眼前的享乐而迷。。。

这改编的故事,不知出于何处,何人所为。我觉得容易让人误解佛教的把握当下。

佛教的把握当下,并不是什么“享受你所擁有的每一個當下。”而忘掉危机。佛陀教育的是认识无常,明了因果,以平常心做好每一件当下的事。

这是我的看法。还希望有大德指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发表于 19.7.2011 09: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佛说譬喻经
大唐三藏法师义净译

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在室罗伐城逝多林给孤独园。尔时世尊于大众中。告胜光王曰。大王。我今为王略说譬喻。诸有生死味着过患。王今谛听。善思念之。乃往过去。于无量劫。时有一人。游于旷野为恶象所逐。怖走无依。见一空井。傍有树根。即寻根下。潜身井中。有黑白二鼠。互啮树根。于井四边有四毒蛇。欲螫其人。下有毒龙。心畏龙蛇恐树根断。树根蜂蜜。五滴堕口。树摇蜂散。下螫斯人。野火复来。烧然此树。王曰。是人云何。受无量苦。贪彼少味。尔时世尊告言。大王。旷野者喻于无明长夜旷远。言彼人者。喻于异生。象喻无常。井喻生死。险岸树根喻命。黑白二鼠以喻昼夜。啮树根者。喻念念灭。其四毒蛇。喻于四大。蜜喻五欲。蜂喻邪思。火喻老病。毒龙喻死。是故大王。当知生老病死。甚可怖畏。常应思念。勿被五欲之所吞迫。尔时世尊重说颂曰

旷野无明路  人走喻凡夫
大象比无常  井喻生死岸
树根喻于命  二鼠昼夜同
啮根念念衰  四蛇同四大
蜜滴喻五欲  蜂螫比邪思
火同于老病  毒龙方死苦
智者观斯事  象可厌生津
五欲心无著  方名解脱人
镇处无明海  常为死王驱
宁知恋声色  不乐离凡夫

尔时胜光大王闻佛为说生死过患。得未曾有。深生厌离。合掌恭敬。一心瞻仰。白佛言。世尊。如来大慈。为说如是微妙法义。我今顶戴。佛言。善哉善哉。大王。当如说行。勿为放逸。时胜光王及诸大众。皆悉欢喜。信受奉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19.7.2011 14: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noline 的帖子

这不好说。要看前因后果,要看心境。
如果是吃饭时,那么好好享受每一粒饭。那饭粒比蜜更好吃。
但如果是逃生时,还吃,那就是蜂蜜,也等同毒药了。

点评

受教了  发表于 19.7.2011 14: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1.7.2011 13: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limarry 的帖子

任何时候都要专心。
而任何时候,你都能改变环境对你的作用。

顶楼的故事,似乎是说,与其努力排除不可抗争的危险,不如忘掉一切,尽情享受哪怕一滴蜂蜜。那样的话,与“今日有酒今日醉”又有何区别?

这不是佛教的态度。

一个觉者,不会畏惧危险,也不会闭目享受,而是坦然的明察一切,超越二者。

回到那个故事。
似乎是说一个绝境。但是,并不一定是绝境。
或者,会有人路过,放下一根藤?
或者,旁边本来就有根藤?
或者,井下另有出路?
或者,那蛇是假的。。。哈哈。

而这时,那人并不需要那滴蜂蜜。他享受那短暂而无益的甜味,却放弃了所有机会。

而反过来。如果那人毫无畏惧地观察环境,就有可能排除危险。即使确实不能排除危险,那么,在坦然地心境下,看着毒蛇,可以是比吃那滴蜂蜜更好的享受。

而如果相信轮回的话,那这故事还可以写下去。。。

佛经里,佛陀讲那个故事,是要人们认识人生的无常,不要为欲望所迷,要发心修行,超越人生。

点评

学习了!  发表于 21.7.2011 18: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2.7.2011 08: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两汉司徒 的帖子

你的话,其实也是暗合佛陀的教导的:

不迷信任何人、物、现象,而是提高自己的智慧能力,走自己的路。

生命的意义,是一个极大的课题。

老子也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所谓的真理,得每人自己去体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3.8.2011 11: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nescafe 发表于 27.7.2011 22:43
回复 游侠 的帖子

请教一下,什么才是您所谓的 超越人生呢?

不可言说。哈哈。

其实,说“超越人生”也不确切。姑且如此吧。

简单说来,超越人生,就是立于世俗范畴之上,不受其束缚。

这普通意义上的“享受”还是一种束缚。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5.5.2024 14:03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