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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主”违法犯罪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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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0.2016 06:10: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为了树立法轮**的威严,淡泊**弟子对人间法律的意识说:“我们人类往往认为是好的东西,可是在高层次上看往往是坏的。所以人们认为好的,在常人中个人利益得的越多,过得越好,在大觉者们看来,这个人就越不好。”在《转法轮法解》中,李洪志直接说出“人认为的好坏是反的”,“常人都迷在常人中,认为常人自己做的事情是好事,其实到了高层次一看全是反的”。这些对于宇宙高层的正法理来说都是错的,所以修炼人要放弃常人的一切心、一切理,才能修到高层去,才能跳出与宇宙相反的三界。”
  按照李洪志的上述说法,人间的理与宇宙的理是反的,而法轮**又被称作“宇宙**”,人间的法律不能规正人们行为,只有法轮**才能规正人的行为。**信徒长期学习背诵李洪志的“经文”,把“人间的理与宇宙的理是反的”这种说法深深刻入脑海中,因此只要哪个指出**的问题,信徒们就要上门去讨说法、去辩解,并认为中国法律不会对信徒违法进行制裁,不会被判徒刑。因为“师父”李洪志夸过口:“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因此,信徒的违法乱纪,中国的法律制裁不了**信徒,近年来**信徒的违法犯罪行为越来越多便是强有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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