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1177|回复: 0

[其他] 赴欧旅行需谨慎,携带超量现金将面临“巨额”罚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6.4.2018 08: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赴欧旅行需谨慎,携带超量现金将面临“巨额”罚款!


今年,意大利政府再度收紧现金政策和管理,严查违规超量携带现金,尤其是意大利各地机场海关查的更是严上加严。


上个月在罗马机场,一名华人因为手上戴的宝格丽戒指太贵,而被当场扣押了。不是说严查现金嘛?关奢侈品什么事?


款1_proc.jpg


原来根据意大利海关相关管理规定,旅客随身携带现金 ( 含旅行支票、欧元区以外的其他币种、债券、股票和非饰品类珠宝、贵重金属等 ) 价值不得超过 10000 欧元,携带超过 10000 欧元的旅客,必须如实向海关申报。


划重点:携带现金包含了旅行支票、欧元区以外的其他币种、债券、股票和非饰品类珠宝、贵重金属等 。也就是说,打扮得太珠光宝气也是种罪过啊。


款2_proc.jpg




更惨的是,该名华人完全不会意大利语,无法自证清白,只好乖乖交了罚款,收下了机场海关开具的收据就离开了。据悉,这件事件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圆满解决。


款3_proc.jpg


那这罚款到底要交了多少?


根据意大利海关相关管理规定:旅客超量携带现金或等价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向海关申报者,一旦被海关发现,将被处以最低 300 欧元罚金;超额携带现金的 30% 将被罚没,并交纳超量携带现金 10% 到 30% 罚金。


划重点:如果你有超量携带现金或等价贵重物品,一定要提前并且如实申报!千万别嫌麻烦。


款4_proc.jpg


关于出、入境现金这种事,机场海关方面一旦查到你,违规携带超量或不足额现金,而你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无法提供合法资金来源证明,轻则返款,重则立即遣返,还会在护照上留下不良记录!


款5_proc.jpg


每个国家对携带现金的规定都不同。有的国家和地区要求必须携带足量的现金;有的国家和地区对出、入境都有要求,比如中国出、入境现金净额限制均为不超过 20000元,对于外币现钞,出境旅客可携带外币现钞数额为不超过等值 5000 美元。;有的国家和地区只限入境携带的现金数量。


那么为了有个愉快的欧洲旅行,一起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吧。


欧盟:10000欧元


按照欧盟 2009 年生效的反洗钱法案规定,所有进出欧盟国家的旅客,随身携带的现金和有价证券总值不得超过 10000 欧元。凡是超过 10000 欧元的,必须在入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未申报或申报过少的,海关有权没收超量部分并根据携带现金总额处以罚金。


款6_proc.jpg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有价证券包括支票、汇票、股票等,还包括早已不在市面上流通的、但可在特定银行兑换成欧元的各国以前的货币,比如德国马克。外币按入境当天的汇率换算成欧元,纪念币和金币不按钱面上的价值计算,而是按当天购买价格计算。另外贵金属和钻石不属于现金。


款7_proc.jpg


以入境德国为例,现金申报的程序很简单,旅客可以提前在德国海关网站上下载、或在入境处领取 "Anmeldung von Barmitteln"(现金申报表格)填好好并签名,然后交给海关查看即可。


款8_proc.jpg


如果旅客未按照规定申报,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海关有权对旅客处以罚金,罚款通常为携带金额的四分之一,上限为 100 万欧元。


英国:10000 欧元


由非欧盟国家入境英国及出境前往非欧盟国家,所携现金(包括各式支票及银行汇票)超过10000 欧元(或其他等值货币)者,须向英国海关申报,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将处以最高 5000 英镑之罚款。


款9_proc.jpg


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旅客是在英国和其他欧盟国家之间往来,就不用申报了。但是反之,如果旅客需要从英国境内带现金进入欧盟国家的话,那就需要根据自己要前往的国家的海关规定,来确认是否需要申报。


迪拜:5000美元


迪拜的海关规定入境游人身上携带的现金不能超过5000美元。其实这些现金也只是大家迪拜境内的零花钱,如果大家想在那个购物天堂中血拼的话,直接用银行卡就可以解决了。


款10_proc.jpg


土耳其:入境无限制,离境限制5000美元

旅客可以携带任意数量的外汇进入土耳其,但如果携带金额过多,建议还是入境时进行一次申报。因为按照土耳其规定,旅客离境时可携带的外汇金额为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如果携带超过规定金额的外汇离境,就需要证明这笔钱是由境外带来,而且还需要入境时的海关证明。


款11_proc.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9.3.2024 01:34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