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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德歌唱家刘克清状告ABCDV网站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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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1:01: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章中使用了———欺骗、侮辱、性骚扰、讲述其性爱经历、奴役、教唆偷窃、偷盗 等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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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z4 N! L- N( Z  O6 ~0 s5 G/ C因ABCDV学桥网络论坛刊登自己“性骚扰、奴役留学生”的文章,旅德歌唱家刘克清将该网站的主办单位北京正弘学桥文化交流中心起诉到法院,认为对方侵犯名誉权。3月29日,记者从海淀法院复兴路法庭获悉,法院判决该中心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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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u. j- `: H* G刘克清称,去年1月30日,网名为“liuxueqianbei11”的发帖人在ABCDV学桥网络论坛德国留学专业网站发表了一篇帖子,名为《德国留学黑中介揭秘——刘克清、张XX之七宗罪》,文中诋毁他为黑中介,捏造了他们夫妇对留学生高收费、欺骗、侮辱、奴役、性骚扰甚至教唆犯罪的情节。该文被广泛浏览,不到一个月网友的评论就达到77页之多。刘克清认为,文中内容是不实言论,给自己的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精神上饱受折磨。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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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 g/ y# ^- [' Y! d庭审中,北京正弘学桥文化交流中心称,论坛是一个自由交流、辩论的地方,在论坛上发帖的人都要填一个声明,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在论坛发表言论无可厚非,刘克清也在论坛上发了帖,中心也同样保护他发言的权利。刘克清对该文的回帖达到129封,并在回帖中表示他知道发帖人是谁,因此原告应当找发帖人主张权利。当然,中心也会维护正常的论坛秩序,对于带侮辱性言辞的帖子会告知其删除。- k( ^+ D& r2 e' @8 s' A

! h. [3 r* `; W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文章中使用了“欺骗”、“侮辱”、“性骚扰”、“讲述其性爱经历”、“奴役”、“教唆偷窃”、“偷盗”等词汇,是对刘克清个人的贬损,这就导致一些回帖中有对其谩骂和谴责性的言论,因此该文侵害了刘克清的名誉,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当论坛中出现谩骂、侮辱、有损他人名誉的言论时,作为网站管理者应当及时删除,而被告作为网站管理者,却未采取有效措施,使事件的影响范围扩大。为此法院判决北京正弘学桥文化交流中心立即删除涉案文章,登载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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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1:15: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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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1:22: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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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1:28: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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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1:39: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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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7:32: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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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19:30: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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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20:07: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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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3.2010 21:09: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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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3.2010 11:18:36 | 只看该作者
这案子怎么到现在才结? 当时看了觉得那个夫妇是有问题,但有些地方那些留学生也不是很应该。反正苍蝇不叮无缝鸡蛋吧。( ~5 \; d% M/ K  o1 u( {/ D

+ F' \3 S9 {+ k. \1 ~4 X$ v另外,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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