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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地铁坠亡学生母亲诉政府 称被要求承认自杀(图) [打印本页]

作者: News    时间: 20.8.2013 04:46
标题: 北京地铁坠亡学生母亲诉政府 称被要求承认自杀(图)


马跃母亲在法庭上出示第一次见到儿子尸体时拍的照片。 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还有三天,就是地铁坠亡大学生马跃的三周年祭日。因西城区政府在安监部门的《调查报告》上作出批复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马跃母亲将其告至法庭。昨日,北京一中院庭审6小时未能宣判。

上周六知名法医王雪梅公开对马跃的尸检报告提出质疑,因此此案吸引了大批媒体关注。

调查:坠轨身亡非安全事故

2010年8月23日晚10点40分左右,21岁大学生马跃在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内坠入站台被轨道电击身亡。

当年10月15日,西城安监局收到北京市安监局转来的信访件,内容是马跃母亲孟朝红对马跃的死亡原因、经过提出质疑。10月20日,西城安监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等部门组成了“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组,对马跃坠轨身亡一事进行调查。

调查组经过调查,同时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并结合《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检验记录和结论,于当年12月24日出具了《关于“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并上报西城区人民政府,后者于12月27日批复同意了该请示。

原告:如何认定“非安全事故”?

在昨日的庭审中,马跃母亲孟朝红对西城区政府所批复的报告提出两项质疑:一是质疑对此事故的调查单位,认为地铁覆盖全北京,应由北京市一级的单位组织调查;二是质疑“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定性,要求西城区政府讲明作出批复的依据。她认为,这份西城区政府的批复“缺乏事实依据,并违反法律规定”,提请法院撤销该批复。

被告:企业对事故发生无责任

西城区安监部门和政府法制办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他们答辩称,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伤亡人数3人以下属于一般性的安全事故,由区里组织调查没有问题。此外,构成安全生产事故需要满足四个要素,即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并且实际造成了人员伤亡。由于马跃事件中,现有的调查材料显示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焦点 1

法医鉴定有疑问?

昨日庭审中,孟朝红出示了一张儿子的尸体照片,右侧颈部上有一个明显的伤口,周围血迹已经凝固。“人死后血小板不再具有凝固伤口的功能,那么该处伤口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孟朝红怀疑地铁工作人员在马跃跌落后因为施救不当导致其脖子被弄伤,并致使他二次遭受高压电电击最终身亡。

这段挫伤,恰恰也是知名法医王雪梅提出质疑的关键一点。其根据研究尸检鉴定文书及相关尸体照片作出了两份书面意见,认为马跃的身体在与750V的带电轨道直接接触导致电击致死之前,还应该经历了另外一次非致命性电击。其提出,“左耳廓上部,右耳廓上部、右耳尖上方6.0厘米处头皮均可见黄褐色皮肤烧伤状改变”,说明他站立时突然遭遇空气中高压电弧导致的并不通过心肺的局部电烧伤。

对此,西城区政府方面表示,经调查组调查,地铁站台的工作人员听到有乘客呼救、闻到一股焦煳味跑到站台边上看到有人落轨后,马上通知调度中心采取了断电措施并拨打110和120报警,同时立刻向上级报告事故。最先赶到事故现场的110和120人员立刻投入了调查和抢救,120人员心电图测试结果呈一条直线,确认落轨者已经死亡。对于马跃脖子上的伤口,鉴定报告认为是跌落站台时形成的挫伤。

针对王雪梅的观点,被告表示王雪梅不是建立于科学依据上,也没有其他证据作证。

昨日庭审前,孟朝红曾申请马跃案所有鉴定人员出庭质证,不过昨日,中国法医学会的两名鉴定人因为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参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的三名鉴定人员中两名在国外不能参加,一名67岁“年事已高不便出庭”。

焦点 2

监控为何中断10分钟?

孟朝红说,她多次申请公开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不过恰恰有约10分钟的监控灭失,“这之前的和这之后的视频都有”。

对此,被告一方的代理人说,事故调查组对不能提供完整录像进行了调查,并聘请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对地铁鼓楼大街站监控存储硬盘进行了鉴定,结论:录像存储设备因故障造成主存储磁盘无法存储,无人为删除现象,只有访问操作。

昨日下午,参与录像鉴定的张某上庭接受询问。张某称,经该鉴定中心对地铁公司提交的7块硬盘进行关键数据搜索,发现数据是按照随机存储在几个磁盘中,但一些后录入的数据存储到已满磁盘上,数据库规则就会发生作用,按照优先级来确定删除顺序。加之地铁监控录像在设计时根据需要保存资料的重要性,设定为重要数据保存15天,一般数据保存7天,这就造成了录像并不能全部找到。

焦点 3

安监事发近两月才调查?

“我们到市安监局信访后,西城安监才成立调查组,此时距离事发已经快两个月!”庭审中,孟朝红质疑西城安监称,其只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对目击证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负责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监部门的调查方向都不一样,凭这个判断是不是安全生产事故负责任吗?”。

对此,作为西城区政府代理人的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当晚其部门并不掌握这一情况。坐在其旁边的地铁公司代理人补充说,事发后公司已经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领导、公安和交通委,不过未通知安监部门。之后,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又进一步解释道,“尽管没上报我们,但是地铁方面通知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比如公安和交通委。”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当于接报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对话

“用自己方式让真相公开”

新京报:律师说你曾想起诉地铁公司,后来为何不了了之?

孟朝红:就是因为在告地铁公司过程中我发现这个案子非常蹊跷,马跃到底怎么跌下去的?事故如何发生、发生后如何处理?按照道理应该是120立即履行急救医生的职责,但120医生有没有马上施救,我把120和医生起诉到东城法院。120大夫在出庭过程中承认确实没有做心肺复苏,只是做了心电图。现在这个案子因为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未做出,而没有音讯。

新京报:除此之外,还尝试过哪些渠道?

孟朝红:在120这个案子中,有家鉴定中心来做鉴定,我发现他们的所谓专家连个笔录都不做,我担心其鉴定结果肯定有失公正,于是告到司法局。司法局非说只是个人态度问题,我把司法局告到西城法院。一审我方败诉,二审还没开庭。

新京报:那再加上今天这个案子,你花费多少时间精力在案子上?

孟朝红:儿子没有了,基本上我很多的时间都在做这个,我这种方式也说明还是社会不正常。

新京报:你开庭时说过地铁公司曾想跟你谈判,但前提是承认马跃因为自己原因掉下去?现在你还可能接受跟他们谈吗?

孟朝红:不是接受不接受的问题,都应该实事求是,不是说闭着眼就可以接受,马跃不可能是自杀。总之对我来说,不管用什么方式,我把所有过程都公开,我会给大家一个真相,希望带来的社会效果让所有人避免威胁。

北京学生地铁坠亡疑遭电击 家属被要求承认自杀



 昨天,死者马跃的母亲孟朝红在法庭上提出了11个问题,质疑监控视频鉴定结论。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2010年8月23日,大学生马跃在北京地铁二号线鼓楼大街站等地铁时坠下站台身亡。事后,调查组得出的结论认为该事件“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并得到西城区政府的批复。对此,马跃的母亲孟朝红以西城区政府的批复“缺乏事实依据,并违反法律规定”为由,向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批复。昨天,还差四天就是马跃去世三周年的忌日,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并未当庭作出判决。

  家属质疑

  质疑一 安监调查不应以公安笔录为据

  面对孟朝红的起诉,西城区政府认为,其做出的批复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且事故调查符合法定程序。昨天,代表西城区政府出庭应诉的是一位西城区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一位西城区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

  安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马跃事件中,现有的调查材料显示,企业对于事故的发生没有责任,因此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对此,孟朝红及其律师则表示,事故发生后企业工作人员是否给予及时施救以及施救是否得当,也是确认是否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条件之一。“无论怎样,电是地铁里的电,不是马跃自带的。”孟朝红说。

  此外,孟朝红指出,西城安监部门启动调查时距事发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他们只调取了公安机关在事发后对目击证人制作的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是负责判定是不是刑事案件的,和安监部门的调查方向都不一样,凭这个判断不是安全生产事故是很不负责任的。”

  面对质疑,作为西城区政府代理人的安监部门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当晚,“安监部门并不掌握这一情况。”而作为第三人出庭的地铁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事发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了上级领导,以及公安和交通委,并未通知安监部门。

  质疑二 地铁监控视频存在缺失

  孟朝红提出多名证人的证言显示,马跃坠入地铁时是“直挺挺倒下去的,直到倒地时双手伸直都未离开身体两侧,就像军体姿势一样。”此外,马跃的耳后、下颌等部位有多处伤痕,法医鉴定报告中要么干脆并未提及,要么是提及了但是未写明致伤原因。孟朝红由此判断,马跃在坠入地铁前已经遭受电击。另外,地铁公司提供的事发当天现场的监控视频也存在缺失,“不多不少,正好是马跃坠入铁轨的那段没了,这之前的和这之后的视频都有,这不能不让人生疑。”

  质疑三 事发后为何没及时施救

  昨天的庭审中,孟朝红对于地铁工作人员以及急救人员在事发后对马跃采取的施救措施也提出了质疑。孟朝红表示,事发后地铁公司提供的两段监控录像显示,其子马跃在地铁轨道内躺了很长时间,但未见有任何地铁站的工作人员上前施救。对此,地铁公司的代理人表示,由于马跃坠入站台时,站台内的轨道上仍带有高压电,因此没有施救的条件。事发后,地铁工作人员已经第一时间通知站内工作人员和中控室断电,但由于事发时比较匆忙,因此无法确认事发时到切断电源之间耗费了多长时间。

  随后孟朝红的律师宣读了几份地铁公司员工接受询问时的证言,两名员工的证言均显示,事发后22点49分向中控室申请断电,此时距离马跃坠入轨道大约两分钟,大约停电40分钟后,23点23分恢复供电。对此,孟朝红方面指出,公安机关出具的勘察笔录显示,公安机关23点23分开始进行现场勘察。“地铁公司说23点23分恢复供电,公安机关说23点23分开始进行勘察,那时轨道内已经通电了,警察怎么可能下去勘察,双方总有一个是说谎。”孟朝红说。

  此外,孟朝红对于事发后赶到现场确认马跃“当场死亡”的急救人员也提出了质疑。记者了解到,孟朝红已向急救医生所在单位提起民事诉讼,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家属心声

  “我只想

  要个说法”

  庭审结束后,孟朝红告诉记者,此前地铁公司方面曾同其进行接触,“他们找过我提赔偿,但是他们提出给赔偿的前提是要我承认我儿子是自杀,所以他们的赔偿我一分钱也没要,我只想要个说法,给孩子一个交代。”

  回应质疑

  只一名鉴定人出庭作证

  针对种种质疑,调查组也聘请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以及某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质疑进行了论述。

  庭审前,孟朝红曾申请上述参与鉴定的人员出庭质证,昨天,合议庭表示,电力部门的鉴定人两人身在国外,一人“年事已高不便出庭”,而法医学会的两名鉴定人因“工作在身”也无法出庭,只有司法鉴定中心负责鉴定监控视频的鉴定人出庭参与了质证。

  记者了解到,孟朝红也提前聘请了一位北京市计算中心的助理研究员作为其专家证人出庭参与质证,昨天的庭审从早上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待到这一质证环节时,孟朝红聘请的专家证人因要回单位开会而未能出庭。此外,孟朝红此前也曾欲邀请知名法医王雪梅作为其专家证人,但昨天记者也未见到王雪梅的身影。

  针对监控视频的鉴定结论,孟朝红提出了11个问题。但对方鉴定人表示:“很多问题超出公交分局委托我们鉴定的范围,所以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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