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虹。
震撼华人社区的徐晓虹(Michelle Hsiao HongHsu)命案发生已超过四年,就在大家快要淡忘时,又爆出加州上诉法院將其中一名被告判刑发回更审。合议庭三名法官有两名法官认为应考虑他犯罪时不满18岁,不应强迫关一辈子,应给与假释机会。
本案发生於2009年3月19日,五名西裔帮派分子盯上徐晓虹夫妇在柯汶纳冈(CovinaHills)230万元的豪宅。其中一名凶嫌桑塔纳(Christopher KevinSantana)心狠手辣,45岁的徐晓红身中五枪,其中三枪是在她打911电话报警时击中,冷血凶残令人髮指。
当时19岁的桑塔纳因特殊情况一级谋杀,被判不得假释无期徒刑,逃过死刑已算走运。当时18岁的曼邱拉三世(Victor ManuelMaurtua III)和当时17岁的史卓提斯(ChristopherStratis),也视同主犯被判同样刑期。第四名被告费南迪兹(MegaliFernandez)对蓄意杀人罪认罪,陪审团裁定负责开车把风的第五名被告艾格利(ChristineAlegre)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
三名被判重刑的被告都提起上诉。实际开枪的桑塔纳上诉2011年10月即被加州上诉法院驳回,被告再上诉加州最高法院,两个月后再遭驳回定讞,22日裁决係针对曼邱拉和史卓提斯。
三位上诉法官的审判长透纳(Paul Turner)认为,两名被告都应维持原判。资深上诉法官莫斯克(RichardM.Mosk)则认为,两人都应减刑为25年才能申请假释的无期徒刑。他表示,即使不看年龄,光以曼邱拉和史卓提斯事先根本不知道桑塔纳身上有枪来看,就应减刑。然而第三名上诉法官只认同史卓提斯犯案时不满18岁,因此各以2:1驳回曼邱拉上诉,但將史卓提斯发回波莫那高等法院(PomonaSuperior Court)重新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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