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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数字图书馆难解“版权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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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2.2009 15:3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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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图书馆之二  转自(http://fjliang.blog.hexun.com/26005181_d.html

写了《谁打开了学位论文版权的“潘多拉盒子”?》,有人问难道数字出版论文的版权问题就没有解决办法吗?
18日参加中国知识管理中心举办的《KM十年:KM实施中的知识分类研讨会》活动中,了解到很多企业都有建立自己的数字图书馆的想法,也有多家企业在提供数字图书馆技术或服务支持。
近日,国家图书馆新馆门口也可以看到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的宣传,读书卡分季卡(30元面值)和年卡(100元面值)两种。类似的还有超星数字图书馆。国家数据图书馆和超星数字图书馆中提供的内容为图书。相对来说,图书是最容易界定版权和转让版权的,即使如此,超星也曾经被告侵权。
与图书相比,万方数据、清华同方等的内容更多来自学位论文、期刊杂志。其版权问题要复杂得多。目前学位论文、期刊都采取了间接授权的方式。即:
学校从学生那里获得版权(这个授权大多是含糊的,并且是格式条款),而数字图书馆出版商从学校获得授权。计算机世界《“版权门”击中数据开发商软肋 》中,对学位论文版权的复杂性做了较深入的分析。
期刊也类似,许多期刊有类似的内容,投稿者在获得每千字几十元-几百元后,期刊杂志获得了印刷出版和网络出版的权利(也是相当含糊的条款),作者更可能认为只能在其杂志上及其网站上刊登,此外的任何其他第三方刊登、转载都应该获得新的授权(即使是出于传播的目的)。第三方的数字图书馆当然肯定不在授权范围之内。
如果数字图书馆的行为属于公益性的传播活动,可能还不会引起作者对版权的过多关注(虽然侵权行为仍存在),但如果和商业行为联系起来,成为利润获得的重要来源,成为被告就很难避免了。例如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是国内第一家以信息服务为核心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下属的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控有其51%的股份。它拥有1200多名员工,年销售收入大概1.5亿元,在学位论文市场上大约占50%的市场份额。(来源:万方数据:人数最多的知识侵权案

可以肯定,在版权意识不断提高的今天,基于论文、期刊的数字图书馆的价值(另文分析)无论如何,其今后的道路仍将很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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