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tralk
发表于 11.5.2011 09:21:13
操,少给北京爷们丢脸
天满屋
发表于 11.5.2011 09:24:03
老安,你就别再劝这姑娘呢!
我看了你写的东西,要是我,直接今天就想去死了!你这样劝,要搞出人命的!!
我相信一句话,彪悍的人生,不需要理由!!!!!!!!!
这小伙子结了婚,恶意长期欺骗一个处事为深的小姑娘,骗来,骗上床,骗大肚子,骗堕胎,骗钱,骗感情, 骗死了一个小孩的生命!
这尼玛报复他还要什么理由啊!!必须从精神上和生理上全盘惩罚!
我真没想到,他居然敢在慕尼黑这个文明的地盘,背着老婆把人肚子搞大,还让人堕胎!!并且漠不关心,真连国内那帮搞小三的,怎么说对小三还有情有义,给钱出力!!
教育自己是需要的!!但是教育这个贱人是首要的!!!
我真不知道,这慕尼黑到底有几个女人惨遭其手,这种人不把他凌迟一下真不解气!!
小姑娘,听大哥的话,首要的是要挺住自己的心情!这事你基本没有任何错,错也错在你太年轻,错在你认识了他!
要是我,这事每个2万欧的精神和生理损失费加上真心道歉,这事没完!!
要的不是钱,是公平!尼玛2万欧老子不要,我捐给世界儿童基金会,也高兴!!
这事这男的肯定现在又耸耸的躲起来了,然后说,私下解决,赔几个小钱,不要让其家里人知道,等着吧,肯定旧习不改,过几个月继续害人!!
astralk
发表于 11.5.2011 09:27:53
lovegermany 发表于 11.5.2011 1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又是个长期潜水的。。
不是啊,上来找个人
我tm才没功夫潜水呢,你懂~
俗人一个
发表于 11.5.2011 09:28:46
anning 发表于 11.5.2011 09: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秘密马甲1 的帖子
你们二人之间的事故,我认为,你是有错误的。
我真想把你给骂死,可惜我口忒木讷
以为说点与众不同的,就就有思想了?别tm的把无知当个性了!
你这纯属诡辩!
楼下的兄弟姐妹们接着拍!:@
sammijia
发表于 11.5.2011 09:29:03
必须曝光,然后大家凑钱打他一顿
俗人一个
发表于 11.5.2011 09:31:53
秘密马甲1 发表于 11.5.2011 1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nning大叔,我把他当成我以后的老公,给他送礼物有什么错?多么贵重的东西都是两口子之间的事儿。他那么 ...
你是个善良的MM,我挺你,别受那些把无知当个性的SB影响心情~
卡拉扬
发表于 11.5.2011 09:35:12
天老大 永远支持你! 以后你要是有粉丝团 可以起名叫“天堂”
俗人一个
发表于 11.5.2011 09:35:53
补一句:天叔爷们,纯的!
卡拉扬
发表于 11.5.2011 09:37:40
本帖最后由 卡拉扬 于 11.5.2011 12:24 编辑
anning 发表于 11.5.2011 09:52 http://forum.kaiyuan.de/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 秘密马甲1 的帖子
你们二人之间的事故,我认为,你是有错误的。
安大叔 你想出名也不需要用这种手段吧。好好的出租你的自行车也挺好的呀,还会按摩多好呀。
我还想弱弱的问一句 你是哪个单位的?
帅帅小马甲
发表于 11.5.2011 09:43:01
@秘密马甲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