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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素面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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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还是学生身份,与德国老公结婚3年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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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1.8.2007 19: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楼主嫁给德国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居留,那请楼主介绍下自己的外嫁的目的吧,顺便介绍下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的目的吧

顺便说一句,我个人认为在可以不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的情况下还是为孩子选择德国国籍,简直就是把孩子往火坑里推,尤其是男孩。德国人成年时的兵役或者只有微薄收入的社会役,德国人逃到避税天堂后德国税务局还保留对他的十年追索权,光这两相,就够孩子痛恨父母一辈子的了。

个人认为,最佳身份状态是,国籍和居留权分别属于不同的国家,一定要保持这种Flexibilität,可以两处逃来逃去。

[ 本帖最后由 hasecui 于 21.8.2007 20: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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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2.8.2007 09: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一出生就拥有双重国籍只适用于父母一方是德国人并且另一方来自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你的孩子根本没有双重国籍,Rathaus的人只是一厢情愿地告诉你通常情况,没有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分析。所以,你的孩子成年时没机会选择中国国籍,他就是板上钉钉的德国人,既然你们已经为他选择了。

原来楼主也明白嫁人原因是私人问题啊,那就麻烦楼主不要随便揣度别人外嫁的原因可能是为了居留,那完全是别人的私人问题,别人不承认完全可以的。我压根就对楼主的外嫁原因不感兴趣,就是要用楼主的方式戳楼主一下,楼主才会明白什么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虽然本人没有外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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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4.8.2007 17: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楼主要离快离,别再磨蹭了。8月21日刚签署的新移民法里对离异外国人获得独立居留又收紧了,不知道什么限制从2年变成4年了。

照楼主这个拖法,搞不好,离婚前夕,德国移民法又变了,又得重新想对策。

计划赶不上变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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