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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狂打卖淫嫖娼 一月拘留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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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09:2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力整顿社会治安的信号———“天上人间”多么硬的背景,一样也没有漏掉; t: C, g4 l( Z' _8 G$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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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1日至今,北京警方已经打掉149个卖淫嫖娼团伙,存在各种涉黄违法活动的“旺世豪门商务会馆、中天国际商务会馆、富金湾洗浴”以及 8号公馆夜总会、天伦王朝商务酒店东方都会歌厅等35家娱乐服务场所遭到查处,并被责令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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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警方了解到,4月11日,市公安局展开了代号“4·11”的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截至今天,已经取缔招嫖发廊256家,1132名违法犯罪人员被处以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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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发现,此次行动中查处了大量高档娱乐场所。在这些场所中,不仅有专人望风,更有监控探头随时监视楼道,部分场所内还设有专用于逃跑的地下通道。落网的保安说,按经理的要求,如果发现警察,一定要通过对讲机提前报信。民警透露,这些场所或组织容留卖淫嫖娼,或有淫秽表演,或是存在“场所从业人员在场所内搭识客人后,外出从事卖淫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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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行动,北京警方首次对卖淫嫖娼现象提出“零容忍”。警方表示,发现一伙,就会坚决打掉一伙,依法严肃处理一伙。对存在卖淫嫖娼违法问题的场所一律关停,没收非法所得并函告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涉嫌组织、介绍、容留人员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对在出租房屋内查处存在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将追究出租房主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罚。  m5 @6 I( X$ _% a6 A6 S' N+ V

3 i8 C9 m% h# k8 u6 }; u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介绍,在北京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的风险非常大,首次被抓获,即可被处以收容教育的处罚,一般为时半年。卖淫嫖娼人员如第二次被抓获,可被处以劳动教养。+ m: t* u' R1 a; T* ^7 \. ?

3 _: N3 @# D# W& U' G$ v- c* ?0 L- O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专项行动中,警方将重点打击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协助组织者和团伙成员。同时,网络招嫖也将成为打击重点。警方同时希望市民能加强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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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13:27: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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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13:28: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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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18:51: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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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19:32: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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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19:59: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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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10 20:03:25 | 只看该作者
快合法化吧
' f- {& O) n0 g+ R+ Adietotenhosen 发表于 14.5.2010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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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化不可能,zf还是需要这最后一块遮羞布。假借为了孩子,已经干了多少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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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4.5.2010 20:30:5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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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10 20:0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stanley_xu , N5 p- }; Q  F) I;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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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保护孩子的名义。。。。
. s; _7 t# \3 b/ L: C   
1 O# \# N# A9 q) `8 a   我想起了那个可爱的绿坝, 抄袭人家,最好好像不了了之。
" w6 i% L& ]5 A/ G! j5 p9 U. w- @1 Q+ m$ T: H4 S3 S! Y
   我的一个澳大利亚邻居居然也知道 Green Dam, 跑过来问我的个人意见
- [% l% e2 h7 [9 V1 e/ e: ?( v2 d. t, e8 c0 |$ x/ N) B9 I
   丢人啊, 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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