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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世纪女性的薪情和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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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8.2005 19:14: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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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br /><br /><span style='color:blue'> 被称为“她世纪”的时代已经悄然来临。曾有句歌词“我负责努力赚钱,你负责美丽妖艳”,被一众自强不息、自食其力的女性嗤之以鼻。而如今,当人才市场上挤满了寻寻觅觅的女大学生的同时,在婚介所中,也有比以往更多的女大学生涉足其中。 <br /> 那么,在“薪情”与“爱情”的抉择上,后现代女性到底有些什么样的考虑?</span><br /><br />  <b>鱼和熊掌的取舍</b><br /><br />  可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前对25至40岁之间、学历在大专以上的1,200名女性职业经理人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年龄在25-28岁之间的,认为薪情重于爱情的高达73%;在29-32这样一个年龄段的,这个比例则大幅下降至37%,与此同时,对于爱情的渴望度攀升,薪情爱情同样看重的人占到51%。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把薪情看的比爱情还重的人进一步下降,而其他两项指数则在逐渐攀升;对于37-40这样年龄层的女性来说,认为爱情重于薪情的女性则第一次升到最高,占比53%,同时,认为爱情与薪情同样重要的虽然有所下滑,但也占到了41%的比例,将近半数。数字的上升和下滑,正是不同年龄层和生活背景的人对爱情与事业的在心中所占比重的上升和下滑。<br /><br />  面对一个个不同的案例,财年龄段的职业女性对事业、爱情的不同看法,可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首席职业顾问卞秉彬先生进行了专业的分析——<br /><br />  <span style='colorrange'> <b>业务主管MissFeng:</b><br /><br />    冯小姐今年二十六岁,自高中毕业后一直在运输公司做业务,收入挺不错的,她认为女孩子过早结婚是一种浪费:“一个女性最好的青春年华就是在20到30岁的时间,应该趁这个阶段好好地工作,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如果这么快就要带孩子,和柴米油盐打交道我认为不值得。结婚还是等三十岁以后吧。”</span><br /> <span style='color:green'><b> 卞秉彬先生分析:</b><br /><br />  25-28岁属于“Y”一代,她们生活在电视和互联网的时代,思想前卫,能够很轻易的获取更大的信息资源,容易接受新的事物和观点,有很强的个人主义自觉性,强调自主和平等,容易对话,对物质性也有更大的依赖感。而从职位上来说,还只是做到一般主管,其事业的发展对能力的提升速度有更高的要求。不管是外在的压力,还是内在个性的体现,都使她们像一部高速飞驰的列车,在职场上疲于奔命。</span><br />  <span style='colorrange'><b>金融顾问MissZhang:</b><br /><br />  30岁的张小姐坦言,她和她的律师男友都已经过了甜言蜜语、卿卿我我的年龄,他们经人介绍认识了十个月后,十分理智地谈论起婚姻大事。他们没有因为觉得感情中少了什么,而有任何对婚姻的彷徨。这就像到了吃饭时间就该进餐一样自然。张小姐说两人对待恋爱都像对待工作一样一丝不苟认真谨慎。因为觉得彼此很像,有共同的人生目标、消费理念和在别人看来门当户对的条件,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定的事业基础,该是成家的时候了,所以他们相信彼此都是最适合对方的。</span><br /><span style='color:green'><b>  卞秉彬先生分析:</b><br /><br />  对于29-32岁的女性而言,长期工作给自己带来的心理压力,生活方式的不够健康,一部分人对物质需求到一定程度后失去更强烈的意愿,受稳定因素和年龄的影响,更多的人愿意兼顾家庭和事业,两者共同发展。</span><br /> <span style='colorrange'> <b>经理助理MissZhao:</b><br /><br />  今年34岁的朝小姐已经换了5家外企公司,薪水越换越高,已经成为部门的得力员工,似乎一切都很如意,时下唯一恼人的问题便是婚恋。和周围的女友相比,自己的外貌、气质并不差,工作、生活的能力也不差,为什么至今仍是形单影只呢?可能朝小姐只有从自己的事情跳出来想才有答案。</span><br /> <span style='color:green'> <b>卞秉彬先生分析:</b><br /><br />  34-37这样年龄段的女性,已经过了青春期,其事业成功与否已经基本见分晓,对家庭的依赖和回归家庭的渴望,又使更多的女性注重家庭的温暖。等女性到了38-40岁这一波段,不论是否有着事业的成功,她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确定,物质基础和社会地位已经明确,其生存状态已经非常稳定,因而这类女性,有着较高的生活满意状态。</span><br /><br /><span style='color:blue'>  针对目前OL们越来越多的“先要爱情再谈薪情”的现象,卞秉彬先生认为,首先,现代社会越来越强的竞争压力,使得女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而由于生理方面的原因,生孩子必定会给事业发展的连贯性带来很大的破坏性,而先成家后立业则可在很大的程度上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当然,在高强度的竞争压力下,女性也越来越多的考虑根据自己的生理特征来设计未来的职业生涯,使女性特质和工作特质有一个更好的结合……</span><br /><br />
2#
发表于 10.8.2005 19:38:55 | 只看该作者
我又要说句老话了:<br />鱼和熊掌焉能兼得,有得到必然有失去.
3#
 楼主| 发表于 10.8.2005 19:41:20 | 只看该作者
4#
 楼主| 发表于 10.8.2005 19:42:20 |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10.8.2005 19:44:02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vivaJoJo+10.08.2005, 20:42 --><div class='quotetop'>QUOTE(vivaJoJo @ 10.08.2005, 20:42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我有一个问题。<br />[right][snapback]726071[/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
6#
 楼主| 发表于 10.8.2005 19:48:23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如果说男孩子 往往是男孩子 不会有对事业和对家庭的取舍(男孩子得到事业和家庭beide 被视为理所当然) 且 不会被说 鱼与熊掌。。之类的话,是不是这样?
7#
发表于 10.8.2005 19:55:58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vivaJoJo+10.08.2005, 20:48 --><div class='quotetop'>QUOTE(vivaJoJo @ 10.08.2005, 20:48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为什么。。。如果说男孩子 往往是男孩子 不会有对事业和对家庭的取舍(男孩子得到事业和家庭beide 被视为理所当然) 且 不会被说 鱼与熊掌。。之类的话,是不是这样?<br />[right][snapback]726081[/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其实并不能那样说,男孩能做到两样兼得也少之又少,往往是先有了事业才有了家庭.但是因为男生吗,越老他的价值也越高,所以看上去都是两者兼得.女生因为随着年龄增长,所以就会出现那样这样的问题,也就很容易有鱼与熊掌的问题了.关键就看你当初是选鱼还是选熊掌了,不管选什么都要去承受所带来的后果.虽然有些不公平,但这就是生活,很无奈...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8#
 楼主| 发表于 10.8.2005 20:30: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风过无痕+10.08.2005, 20:55 --><div class='quotetop'>QUOTE(风过无痕 @ 10.08.2005, 20:55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其实并不能那样说,男孩能做到两样兼得也少之又少,往往是先有了事业才有了家庭.但是因为男生吗,越老他的价值也越高,所以看上去都是两者兼得.女生因为随着年龄增长,所以就会出现那样这样的问题,也就很容易有鱼与熊掌的问题了.关键就看你当初是选鱼还是选熊掌了,不管选什么都要去承受所带来的后果.虽然有些不公平,但这就是生活,很无奈...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br />[right][snapback]726089[/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哦。。。。。。。。。。。。。。。。。。。。。。。
9#
发表于 31.8.2005 00:42:1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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