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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鄙视租房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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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8 15:0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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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跟yesky说,周末有时间要写个长点的东西,既然说了,就不能食言。

一个月前,zhach发了一个帖子鄙视加价转租房的人,链接如下

http://www.kaiyuan.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2082&extra=page%3D2&page=1

很荣幸,我抢到了沙发。我为啥能抢到沙发呢?因为那时候我几乎24小时在开元上刷房子,我不想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后来,事情还是按照论坛的一般规律发展,持不同意见的两派开始互相拍砖,于是乎砖头、石头满天飞。可是有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讨论的其实并不是一个问题。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区分几类不同的人。

首先,先说说这第一类人。这种人可能是因为临时有事,自己不能在租的房子里住了,但又不想退掉,于是就原价转租出去。这其实无可厚非,虽然不合法,但合理。而且,在慕尼黑这样一个城市,我们要大赞其人品。

再说说第二类人,他们跟第一类人一样,也是有一段时间不能在自己的房子里住,所以转租出去。但跟第一类人不同,他们加的钱很少,可能只有一二十块,有些纯粹是为了凑整。这种人其实也可以理解,因为转租房子也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从发布信息到看房,还要考虑租房人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尤其是对于一些需要过渡房,只租一两个月的,加点钱其实也没啥。

最后,说说这第三类人,这也是焦点所在。这些人是以营利为目的转租自己的房子,他们跟一般的商人没有任何区别,追求的就是利益最大化。这种做法也对也不对,看你怎么看了,一件事情从不同的角度去看,会得到不同的结论。

人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要想不挨刀,别在江湖漂。出门在外,谁都不容易。好不容易得来的赚钱机会,不利用一下怪可惜的。于是有人把自己的房子高价租出去,然后自己跟别人挤一挤。说到这,可能有人要问加多少算高。有人说了,加100算高,那99呢?有点矫情了吧!所以,用加多少钱来衡量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我觉得还是从目的的角度来区分比较合适,至于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每个人心里都有数,你要是装傻充愣,恐怕百年之后跟阎王爷不好交待啊!更有甚者,利用新生不了解情况,信息不对称,来赚取不义之财,这就有违做人的基本原则了。在这里插一句,看到不少坛子里的老人把人性和社会潜规则啥的看得透透的,我比较佩服。佩服之余,我想知道,有这灌水的功夫,您为啥不写个东西指导一下新生,至少说说你自己的租房经历,恐怕很少有人是一来慕尼黑就有比较合适的长期住房的吧?因此,从孔圣人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角度来说,这种人有违中华民族基本的道德理念。当然,这年头孔老二除了被拿来讲讲大道理之外,实际当中一点用处都没有,这一点东周的时候就已经得到证明了。

转过头来再说说这些人为啥是可以理解的,转租自己的住房,是有风险的,且不说被student werk或房东发现,万一把屋子里的啥东西搞坏了,恐怕那点押金也不够赔的。另外,他走的时候你未必就知道,等到你发现之后,人家早就拿了押金走了。虽说是可以理解,但这种做法明显有问题。既然租房是以营利为目的,为啥还非得在穷人身上打主意?中国学生家里再有钱,除个8的话恐怕就没啥了。你在开元上发帖子或者非要找中国学生租你的房子,加上100块,就有人骂娘了,为啥不租给德国人?恐怕你加200人家还得谢你呢!是吧?就好像在国内的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一两百块算个啥。所以我觉得这种人就是自己想不开,这世界上名利双收的事情太难找了。要了名,就别要利;反过来,要了利,就别指望名了。

有人说这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租得起说明人家有实力,没错,但有些时候这是趁火打劫。试想这样一种情况,如果你现在的房子明天房东就让你搬,今天你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加100的房子,租不租?肯定得租,别说加100,加200你都得租,没房子在慕尼黑你能干啥?你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把租期缩短,利用这段时间再去找房。这种人在中国学生中间不是少数。你可千万别把朋友拿出来说事,这年头朋友感情薄的跟张纸一样,你偶尔借宿一下可以,时间长了恐怕会影响感情的。更别提像我这种在慕尼黑举目无亲的,连借宿都不知道该找谁。

其实,这第三种人错就错在没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做了商人,就得赚钱,赚谁的钱?谁有钱就赚谁的钱。你拿着房子给这帮租不起的穷鬼看,肯定是会引起公愤的。打个比方说吧!这坛子里很少有人经历过我们国家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经济困难时期,那会儿大家都吃不饱,粮食就是稀缺资源。当然,我也没经历过,是听别人说的,自己也看了点书。我老爸说他那年8岁,在街边吃油炸糕的时候,愣是被人家给抢走了。试想想,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你拿着一个白面大馒头在街上叫卖高价,结果会怎样?先不说你会不会被警察以投机倒把罪抓起来,扣上个现行反革命的帽子,然后直接押赴刑场;但就说这周围围观的饥饿的人们你都受不了,只把东西抢走就算对得起你了,搞不好还得打你一顿呢!当然,你说有没有人买得起,肯定有,但大部分人买不起,或者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砸锅卖铁去买。这个比方跟慕尼黑的房子的情况有些类似,但也不完全一样,毕竟没人敢去抢你的房子,尽管明天他们可能就得露宿街头。打这个比方只是说明在穷人面前炫耀他们没能力去买的东西,是会犯众怒的,这些人错就错在没搞清自己的客户群。

还有这样一种情况是人家就是有钱,就想住好房子,花多少钱不在乎。更有甚者是什么贪官污吏家的公子哥或小贵族,从小在金山上长大的。这种人恐怕不多吧?而且,如果这些人要来德国,犯得上自己找房吗?家里早就给找好了。退一万步说,他们就这么来了,劫富济贫一下可不可以呢?完全可以,恐怕这个坛子里的大多数人都会举双手赞成,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还是那句话,与其“劫”这样的人,还不如把房子拿出来坑德国人呢!那可是民族大义啊!坑几个中国的贪官污吏,最终钱还是从中国人民身上出;坑德国人,你可以在你家祖宗的牌位前烧柱香,自豪的告诉他们你洗雪了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

还得说说这句话----“有房子也不租给中国人”,对不对?也对也不对,如果你是以营利为目的租房,这是完全正确的。而且,你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你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以及怎么干。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人,明确跟我说这房子不租给中国人,中国人也租不起。

谈谈我自己的租房经历吧!我觉得我还算比较幸运,来德国之前就找到了一个短租,房钱按一天10块算的,因为我没住满一个月,而房子却要空一个月,那人还小亏了一点,这是我后来知道的,因此我很感激他,我们现在也还算是比较好的朋友。在短租的这段时间里,我基本上搞定了到明年2月底的房子,虽然说要多搬几次家,但有地方住就好。房子的价格也基本上都是10块一天,也还可以接受,因为有些条件好的学生宿舍都要两百七八呢!我跟几个房东也成为了比较好的朋友,总的来说,结果令人满意。曾经有人怪国内的家长太不负责任,还没有住处就让自己的孩子拉着箱子来了。其实,家长比你爱他们的孩子,不是不想找,是真的找不到。你在国内找慕尼黑的房子,真的是比登天还难,所以我很感谢我的第一个房东,不怕麻烦,不计得失,还是把房子租给了我。一年之后,等我彻底安定下来了,我会写一个东西,希望能对新人有帮助。

不知不觉已经码了很多字了,估计再码下去都没人愿意看了。说说我对这几种人的看法吧!第一种人是值得赞扬的,第二种人是可以理解的,第三种人如果不弄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及时改变错误的做法,是会遭人唾弃的。显然,第一种人没得利,但得了名;第二种人既得了名,也得了利;第三种人如果不及时调整策略的话,恐怕是既得不到名也得不到利,还会犯众怒,成为众人唾弃的对象,毕竟在这个坛子的这个版上混的,房客比房东多。另外,我也想劝劝那些鄙视这个、鄙视那个的,这年头鄙视别人只会让你自己不爽,因为你是因为不爽才鄙视的。

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哪位有从1128号开始到129号的房子,这几天没地方住,多谢了!

[ 本帖最后由 xinchen.bupt 于 15.11.2008 15: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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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08 23:16:42 | 只看该作者
好长,重点不突出,不过没忘了最后点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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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18:49: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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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1.2008 18:56: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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