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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agen 于 17.2.2010 19:30 编辑
其实楼主是在混淆概念,你要他去找两句够得上你红字的文字出来,大家看看,到底是有人用道德在打击他人伤口,还是有人借打击伤口为名,抹黑正常的道德的反思。
还魂的小哈 发表于 17.2.2010 18:57
顶
其实我到现在也没发现有谁在大肆的,毫无忌惮的嘲笑讥讽这37位烈士,尤其在德国,大部分人还是能够理解正当壮年的正常男人的正常需要的,只是出于正常的道德,大部分人并不赞成他们这样的方式而已
可是现在满版看到的 就正如红字所言,好像有很多人在借此机会,打击这37个人,在落井下石
所以冒出来一个个ms充满正义的人,指责那些打击37位烈士,幸灾乐祸的人,扬言要法律保护这37位的隐私权,
拜托, 需不需要保护,让这37个人自己来决定就好了
你们这些ms正义的言行,绝对会让当事人觉得ons原来很有社会容忍度嘛,个人隐私远比违背传统道德来的重要嘛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隐私保护了,传统道德也可能因此被颠覆了,说得难听点,就是有人婊子做了,牌坊也没拉下,谁掀了牌坊,还被认为是侵犯了婊子的隐私
隐私权是一个法律范畴的概念
但是 国家法律应该是建立在正常社会道德的前提下的,没有道德,法律就是一堆垃圾
ps:题目就很有问题,谁给了你道德审判的权利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道德审判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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