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青藏高原 于 18.10.2012 20:19 编辑
Radfahrer 发表于 18.10.2012 12:47
如果大家都觉得我不该管这事, 那我就不管了, 多一事真不如少一事。
别把自己说的这么无辜,就没你这么办事的?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找房,能在没有见房东,签合同,无任何保证的前提下给介绍人三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即使你陪着见房东,钱在你手,签不了,还是你说了算,你可够狠的,比immobilscount24上说英文的还下手狠呢。人家也就要个一个月的房租罢了。。。。
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信息不写到帖子里?。。。多换位想想吧,真想帮人,就办事规矩点,想要Provision也不用不好意思。直接写出来,别一屋许多主儿。想挣钱,更要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