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37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元网报道] 因为捡了1.44欧的瓶子,德国老夫妇被警察揪上法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8.6.2017 20:24:4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年10月16日一对德国慕尼黑老夫妇因从回收箱用夹臂捡出18个废玻璃瓶,价值1.44欧,被警方指控涉嫌盗窃。上周该案公布审理结果,法官因涉案金额低,判定对此不予追究(Az.  843 Cs 238 Js 238969/16)。

白色、棕色、绿色玻璃的回收箱


7 M7 p6 B5 N( V( q% d6 ~
大家都知道德国垃圾回收要求严格、系统完善。法律上,公共玻璃回收箱里的瓶子属于负责的回收公司,而从垃圾桶捡垃圾也可按盗窃罪(§§ 242 f. StGB)或住宿秩序破坏(§ 123 Abs. 1 StGB)论处。

5 K% H1 y2 V  ?7 ?5 _  I% N. _
个人是不允许从他人的垃圾桶里“寻宝”的,只有被明确标注“用于赠送”(“zu verschenken”)字样的物品,才意味着其原主人已放弃其财产权。但从公共场所的敞开式垃圾桶捡瓶子并不涉及犯罪。
6 b$ H2 l7 W7 t0 p* n
而另一方面,由于垃圾涉及相应的处理费,如果向别家的垃圾桶扔垃圾,被发现后同样会被处以罚款。
" c: A4 g- w  i9 l/ t  w
德国虽然传统上属于福利很好、注重社会公平的发达国家,但大城市拾荒现象同样非常普遍。由于德国塑料瓶是按押金方式购买、后明码标价回收的,搜集废旧矿泉水瓶是不少人的生活来源之一,尽管其中也有衣冠整洁者,看起来并不像“捡垃圾的”,不捡并未必生活无法为继。

8 r2 I  f3 z3 h0 I7 s7 O3 P3 c
在繁华地段的地铁等车的几分钟内,就不断看到一个垃圾桶被反复光顾。

2 m: X+ I8 y" x  u) H8 d( S% E
此案中,附近居民不止一次发现两位老人从中用夹臂取瓶子,认为此举已经属于盗窃行为,因此向警察报案,并得到证实。

+ l4 K/ C9 E0 N; u
据报道,此案中的两位老人均已年过六旬,老爷爷享有微薄的退休金,老奶奶另外从事写清洁工作,可见生活至少相对拮据。发生这样的事情多少令人心酸,而法官同2011年类似的“从垃圾箱偷食物”案件一样并没有判罪,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顺应民意。
, H6 T* {7 M+ Z0 z5 @# m
所以除却案件本身,媒体报道也普遍支持无罪判决,毕竟社会本应给予老年人以更多关爱。近几年德国政府面对人口老龄化,为减轻“政府养老”的税收支出压力,决定削减退休金,同时少有“家庭养老”,老人晚景凄凉的现象并不罕见,应该得到关注。

  v; C, J4 m! D( p- I
此外在超市或餐馆附近捡垃圾作为食品的现象也很常见,成为德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左翼党支持的一次自发行动(自诩为“夜与雾行动”Nacht-und-Nebel-Aktion,暗含“自发、非法”之意)呼吁将捡食品合法化,征集到9万余签名。

% P- ]6 _) o; D( w( z" T7 c/ f
除了已经应该安度晚年却或出于钱、或出于孤独而出门“拾荒”的老年人,德国城市中更常见的还有中年流浪汉,他们也是反对救助难民、滋生右翼思想的主体,原因当然首先处于对政府对其忽视的不满。

' J5 o" }0 ?) h7 |3 @" _
而税收究竟应该流向何方,无疑拷问着所有政府。

0 z; ?4 N, C/ O2 B; ~! M/ x; r5 d
/ e% l) _2 r1 Q) L3 Q$ c4 W$ G0 l  R  n& s

; B& j# `3 n) s* F

$ @! u/ o9 T3 i6 v, @6 h: M% y  c9 n" ~- c/ v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5.2025 00:21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