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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ng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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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帮难民在西联寄钱回中国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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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17.2.2007 10:05: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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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万一查出来了,3000欧能怎么处罚,它处罚也应该跟这个数目有依据的吧。。。???? 请问相关专业人士,现事情已经这样了,万一查出来了,有什么好建议有什么补救啊,过年都不安稳啊,其他的讨论以后再说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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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7.2.2007 10:52:54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linghu+17.02.2007, 10:05 --><div class='quotetop'>QUOTE(linghu @ 17.02.2007, 10:05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如万一查出来了,3000欧能怎么处罚,它处罚也应该跟这个数目有依据的吧。。。???? 请问相关专业人士,现事情已经这样了,万一查出来了,有什么好建议有什么补救啊,过年都不安稳啊,其他的讨论以后再说吧,谢谢<br />[right][snapback]126012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a href='http://dejure.org/gesetze/StGB/261.html' target='_blank'>http://dejure.org/gesetze/StGB/261.html</a><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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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17.2.2007 11:26:2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可惜我德语差,不知我这种情况属那种,查了下好像没看见具体多少钱怎么罚,不会这1000把欧也拘留我吧,那我现在还怎么补救呢,。。。?真后悔。。。看来这3个月都有点怕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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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17.2.2007 11:44:56 | 只看该作者
看来是犯法无疑的了,来德国怎么玩火烧身了,最怕出现第一次往往最容易出现事情,。。。。难道大家都没帮人汇过吗,最后有被查的吗,以前好像听人说有也有人帮汇过的,晕,难道就没什么补救措施吗?我现是否要问那难民的收款人的资料,问好,如真查就说我认识他,我借钱给他而已,至于我的钱的来源呢?说我自己一部分(2000欧)另借了1000多欧,这样行吗?,要不只能承认说自己第一次,不知法或者,。。。还有这段话这么理解(9) Nach den Abs&auml;tzen 1 bis 5 wird nicht bestraft, wer <br /><br />  1. die Tat freiwillig bei der zust&auml;ndigen Beh&ouml;rde anzeigt oder freiwillig eine solche Anzeige veranla&szlig;t, wenn nicht die Tat in diesem Zeitpunkt ganz oder zum Teil bereits entdeckt war und der T&auml;ter dies wu&szlig;te oder bei verst&auml;ndiger Würdigung der Sachlage damit rechnen mu&szlig;te, und <br />  2. in den F&auml;llen des Absatzes 1 oder 2 unter den in Nummer 1 genannten Voraussetzungen die Sicherstellung des Gegenstandes bewirkt, auf den sich die Straftat bezieht. <br /><br />谢谢大家救火,以后不敢玩火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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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17.2.2007 12:03: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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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19.2.2007 16:57:58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友情帮助难民朋友往国内汇过五、六次钱了,每次金额1000-3000欧不等,至今未被查过。LZ就一次3000欧,有必要怕成这样吗?如若可以和难民以朋友相称,那大可以这么解释:他家里人遇上麻烦,我借钱给他国内的家人度过难关。你就一次,用这个理由难道人家还会为难你不成?倒是我,要真被查起来,还得想几个不同的理由,其实要杀鸡儆猴么也先轮到我,LZ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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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2.2007 17:09:31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随便+19.02.2007, 16:57 --><div class='quotetop'>QUOTE(随便 @ 19.02.2007, 16:57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已经友情帮助难民朋友往国内汇过五、六次钱了,每次金额1000-3000欧不等,至今未被查过。LZ就一次3000欧,有必要怕成这样吗?如若可以和难民以朋友相称,那大可以这么解释:他家里人遇上麻烦,我借钱给他国内的家人度过难关。你就一次,用这个理由难道人家还会为难你不成?倒是我,要真被查起来,还得想几个不同的理由,其实要杀鸡儆猴么也先轮到我,LZ不用担心了。<br />[right][snapback]1260868[/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是哦,谢谢楼上的,其实帮寄钱的同学不少的,全欧洲难民这么多,他们这么多汇钱,是吧,还不是靠。。。这个,啊,不过以后我还是想个接口推辞,不帮他们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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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16.3.2007 20:42:16 | 只看该作者
做难民也是逼不得已,谁想这样啊<br />前面几位说话也不用太苛刻。<br />你们自己来德国读书干吗?也不是有钱就是娘啊,在中国不能好好读书吗?也是看中德国富有强大才来的吗?德国毕业了为什么不回去中国工作啊?大家目的都是一样的。<br /><br /><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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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5.2007 03:46:38 | 只看该作者
操,多么大点事。这鸡巴也算洗钱。我都够枪毙好几回了。以后你们上街小心点,做好带个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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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3.5.2007 03:51:38 | 只看该作者
真是把自己当头蒜了。找你也就帮着寄个钱,你以为你还能干什么。“洗钱”?操,你以为你是谁。说出去要人家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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