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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溪头垂钓

想在德国结婚吗? 去大使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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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2004 16: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去中国驻慕尼黑领事馆询问了一下中国人在德国结婚事宜,程序已经非常简化。只要出示双方各自在中国的未婚公证书以及双人合影3张,大约比2寸大一些就可以了。我挑了个日子,过一段时间去,呵呵。
发表于 14.1.2004 21: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有点茫然…………
发表于 14.1.2004 22: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15.1.2004 00: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  发表于 25.2.2004 21:31:12
Do you know how complicated and how expensive it is when you merry a German! mad.gif
发表于 7.3.2004 17: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使馆的主页结婚手续已经简化, 不知还需不需要如上所说的材料?
摘自使馆主页:

为适应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04年
1月1日起,我驻外使领馆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暂行办法。

一. 在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结婚登记的条件:
1. 申请人双方均须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在德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
2. 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驻德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二. 申请登记结婚须提交的材料:
1. 有效护照及在德合法居留原件及复印件;
2. 离婚无配偶的当事人尚须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原件。若有关
判决书系国外法院作出且离婚另一方为中国公民,属缺席判决或
判决时离婚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须提供我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
外国法院判决的民事裁定书;
3.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表格)
4. 申请人两寸彩色近照(免冠)各5张;
发表于 16.3.2004 12: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  发表于 29.3.2004 18:08:54
错误:4. 申请人两寸彩色近照(免冠)各5张;
现在是要两人的合影3张(大概是三寸的,好像4张一给),横着的,以后贴在结婚证的红本本上(两本,一人一本),还有一张他们留地。所以有机会就先拍。
匿名  发表于 29.3.2004 18:15:08
还有,可以到anmelden的地方开一个aufenthalt的 bescheinigung。上面有你的婚姻状况:ledig。用它就可以当未婚证明了。一份5欧。你可以再具体问问,就说你要结婚,出示婚姻状况,反正慕尼黑就开这个。
匿名  发表于 5.4.2004 10:56:17
ohmy.gif 请问一下,国内的未婚公证书还要吗?我们很着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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