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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怎能不“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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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6.2013 08:1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月25日,法轮功“第一媒体”刊登了一篇《传看假经文就是乱法》的编辑部文章,同时于4月26日针对有“邪悟”之嫌的越南大法弟子还配发了一篇的“师父评语”《作恶者自负》。痛斥范春交等人的“乱法”行为,然而此类“乱法”现象绝非头次,为何屡禁不止?笔者联系李洪志的言行,不难发现在李洪志始作俑者、上行下效下弟子怎能不“乱法”。且看:

  ——言行不一,上梁不正下梁歪

  《论语.子路》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司马迁又说“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李洪志一面标榜大法至上,说“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转法轮》),并在《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小传》中把“真”解释为:“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敢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叫弟子们刻意遵守,一面又亲自“乱法”,自己言行不一。当“1.23”自焚事件的另一组织者薛红军得知李洪志一伙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时,激动的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4.25”围攻中南海明明是自己一手策划的,却百般抵赖否认亲临指挥的事实,(有李洪志亲笔签名的入境卡和出境卡为证);追随自己多年为法轮王国忠心耿耿的王彤文却被师父一脚踢开说成了“特务”,如此无情无义的“主佛”,怎能叫弟子不寒心?有怎样的师父就有怎样的弟子,自己在“乱法”怎能叫弟子不“乱法”?

  ——凡心不死,带头难舍“名利情”

  李洪志号称“宇宙主佛”,说自己三岁时就已“圆满”,自然已经脱离肉体凡胎,境界在一般人之上,早已彻底去掉了人心,是弟子心中的楷模,大法的标榜,对人世间“名利情”视若粪土,不屑一顾。然而事实是这样吗?现实中的李洪志开豪车、住豪宅其家族在美国拥有7处豪宅,其中:李洪志名下5处,其妻李瑞名下一处,妹夫李继光一处(新华网《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有7处房产》)这些财富既非非李洪志祖上遗留也非从天而降,那么从何而来?自然是是一点一点从上亿弟子们那里盘剥来的;为了博取“宇宙主佛”的头衔,甘背“不孝”的骂名不惜动用卑劣的手段篡改自己的生日(《三见证人:李洪志“出山”前后》中证人刘凤才回忆);自己被通缉时念念不忘的是带上所有亲人举家外逃,到海外享清福;要求弟子有病不医,说那样会增加“业力”,而自己患阑尾炎和妹夫李继光病危时都悄悄住进了常人的医院;自己在老婆问题上明的不够还要来暗的。《 谁是“主佛”李洪志的“皇后”(图)》不管你调子唱的多高,关键是自己的言行。自己都凡心不死,难舍名利情怎能要求弟子放下“名利情”?自己在带头“乱法”却叫弟子规规矩矩守法,不觉得可笑吗?

  ——无“功”施压,弟子怎能不“乱法”

  李洪志宣扬自己八岁时就有搬运,定物等四大神功,还在不同场合中介绍自己:“我对着空间一说形成什么,马上就形成了。还可以随意造出任何东西,在空中一画就形成。”(《转法轮卷二》)自己俨然已经成了现实中的“活神仙”。然而,现实中他却无法消除自己违背“孝道”篡改出生日期那张挂在网上的旧式身份证,无法消除被人为改动过的个人档案,无法消除自我辩解的言论,只能遭网民唾骂;李洪志如果有“神通”功能,就不会发生“法轮功”被取缔,自己逃窜海外的事情,也不会出现被常人周锦兴一邀再邀三邀,宁当缩头龟,遭“板砖”也不现身,自己气得咬牙切齿嘴脸乌青的情景。

  面对无所不能的“神仙”,联想生活中却处处受唾骂,挨“板砖”被人们橡皮球样踢来踢去只能默不作声,忍声吞气的情景,主佛的“神功”到底有没有?自然成了众弟子怀疑和挑战的对象,况且这么多年从未有人亲眼见识过李洪志的神功。即使李洪志出山前的“带功治病”那也是托儿们的骗人把戏,(《三人见证:李洪志“出山”前后》),那些长期跟随李洪志身边、知根知底的“二师父”们,明白“真相”的“精进”弟子们必然会想:既然都是凡胎一个,弟子比你又不少胳膊少腿,凭啥你可以当教主凌驾于众弟子之上?你盆满钵满而弟子两手空空?既无“神功”又处处施压弟子不服。“乱法”也就成了必然。

  所以,“乱法”现象究其根源还是李洪志一手造成的,它是法轮功内部长期、必然的产物。常言道:治理污染一定要从源头开始,要想不“乱法”,一味靠恐吓、打压、发经文等手段看来是不行的,那样只能形成“越打越多,越多越打”的恶性循环局面;要想不“乱法”就要正人先正己,带头彻底去掉“名利情”,向世人坦诚不公地说明自己骗人的真相,公布家产,同时将不明财产,不义之财捐给社会慈善事业以博得世人的宽恕,或者在公众场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一展“神功”,只有那样才能使弟子心服口服,才能使弟子甘愿臣服,觉得你有做教主的资格和本事。如若不然,那就把私心放轻点,本着“天下财大家发”、“我吃肉也让别人喝点汤”的原则,睁只眼闭只眼别再“贼喊做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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