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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s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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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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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17.2.2010 17:53:1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如果她老板曾经去过红灯区,她是不是 要直接辞职涅9 Z0 R, e% e* \  z% j& e" h! q
你的意思是嫖客都是坏人。这是个价值观问题。不想和你展开讨论,虽然难以苟同。现实生活不是黑猫警 ...7 B2 k* I6 ~7 L0 T8 s  ]
cachoom 发表于 17.2.201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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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17.2.2010 17:54:01 | 只看该作者
外表看不出来,那你怎么实现
$ S, I6 `& I6 l1 O- H9 s" H" 好的人是不会和他们接触的,也没有机会对他们说什么。"
3 x% w1 n* x- ]; J7 _3 D
/ `8 C. Y6 B3 z: ]$ u8 }
从外表是看不出来,但是这也不能作为一夜情的理由啊。; a7 ^# z# v' Z' F7 r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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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17.2.2010 17:54:19 | 只看该作者
mm难道眼神不好?我说的是通过同居了解生活习惯,可没说过通过xx了解,是你非要把同居等同为两个人xx的
0 h' d% s' h% B6 E% X$ m4 i猜 ...
% `/ G5 Z6 ~8 ]9 K" X+ K6 x2 i$ Hshermanren 发表于 17.2.2010 17:49

8 N* z* v. D& B! @. B6 t$ X" }! t! t( S, [
0 d; }4 ^! x: [4 a3 [8 p
    我同意你观点,hs20100是个女的,不过不赞成你和她争论,感觉是个cin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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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主| 发表于 17.2.2010 17:55:35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是嫖客都是坏人。这是个价值观问题。不想和你展开讨论,虽然难以苟同。现实生活不是黑猫警 ...
6 j7 \- e4 O/ V& zcachoom 发表于 17.2.2010 17:49

& K9 q$ `+ e# e' ]6 R6 I
5 a( T) T- Q$ m: j1 a/ W7 n5 Z  t( J' E; Y- i9 ]/ \0 h1 G' g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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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17.2.2010 17:57:2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古代的文人不知道还有几个能幸存下来的,hoho
6 {  i4 v6 ~! j) k* ?不要让我质疑你的受教育程度好么...; O& W# j6 D, l5 z4 n9 B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h$ p) m! H/ `. p3 q1 |  U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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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17.2.2010 18:02:21 | 只看该作者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 ]$ j% L4 _0 S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r3 J, M* I; O1 {* e& }
1 F$ @% N" i4 C0 p5 [* [/ q3 `6 g1 v) C1 `2 j4 J4 W  P
    同学,好人坏人是没有标准的,你明白!!即不是个道德标准,又不是个法律标准,纯粹的空话,没有讨论的意义。你明白?举个例子:你在这里肆意诽谤没有确切法律依据的一夜情嫌疑人,你也是个坏人。我这样说逻辑上毫无错误。结论就是你是坏人。这样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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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17.2.2010 18:26: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pistazien06 于 17.2.2010 20:38 编辑
+ i" Y  o& {1 Y4 P. t
对啊,嫖客都是坏人。如果你能说嫖客是好人,真叫我无语了。' ]( @9 B% H$ p# I; x3 R) U
hs201000 发表于 17.2.2010 17:55
8 W' N) C! f, K, }
2 ]7 O( l9 _' F8 Z$ _/ e
强奸犯和嫖客谁更坏一点?
! I) j8 G' `- v3 _4 |- w3 ?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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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17.2.2010 18:27:52 | 只看该作者
lz恐怕要说都是坏人,他不要和坏人接触嘛- q' R  ^  u8 G2 Y8 \
强奸犯和嫖客谁更坏一点?
  M3 N7 V! s1 S- T' G' Epistazien06 发表于 17.2.2010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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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17.2.2010 19:0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还魂的小哈
. L- q2 N. x& m8 _! z; |  ]( q3 c" k. l( d* b
: m. o2 [+ d; `2 y9 p5 p% G4 X
    你说话的语气像传教的  嘿嘿
+ g+ u9 l# b/ |% x/ [! K# \& k我还是信奉一句话  难得糊涂  3 k% {& b0 f9 B  X5 t
呵呵  除了原则上的事 ...
6 \1 l/ v( T9 N( ALukaslu 发表于 17.2.2010 17:49
- `( U0 j! o# p* c9 g& H
0 k' O; ?$ D: o

" E$ b  a9 x" w4 {5 j   

; {2 s0 Z# t1 }2 B) {+ Q

5 i, B" w7 N* t3 s,别这么说,不好意思,我是公开使用他妈的这个词的。9 ~6 v6 ~' `# V/ ^
不过,不过有些人是不用他妈的,但是他们变着法子对道德的抵制,抵制得确实太他妈的了。+ }+ q2 m) G/ U* ~0 U6 H, H
有事宗教板块见,俺们的讨论绝对要做到一切公开,一切透明。7 Z3 {* p& g; K: i& k6 H
那个板块绝对不用偷偷摸摸的。2 a( k" i/ Q) [$ R0 _  k
有些事情不糊涂不行,原则上的事情,糊涂了就不行哈。1 b. `7 q3 p- c9 N# f. x
我传的也不是教,而是一些思考和经历。我因为有这些经历,才更认识了上帝。# h5 S4 C8 \5 t$ R6 Z9 s
基督教和基督是两个概念。我确实不热衷传教,因为凡事占上是教这个字,就有人的肮脏在里面。. t) j; ^; o% q, L" y' p
同时,传耶稣,和传耶稣对人的改变也是两个概念。& b, x$ ?0 z- |7 |) z/ e
传耶稣是传耶稣的伟大。但是传耶稣对人的改变,是讲耶稣能够为你做什么,这个和你的人生更有联系。* @; W4 L6 m6 c( X6 i5 B
我也有我自己的肮脏,只是和不少人性质不同罢了。
" R9 v; o- L2 K% h8 k) H8 j* e不过,我的任务是帮助他人认识耶稣对他们的生活改变,而不是让他人来看,我对什么样子的人在何种情况下,用他妈的。# P: q, r; Q" q9 @
因为,我的逻辑是,并不是因为有肮脏,人就不能讨论高尚的事情了。
( y# B# E: |9 a当高尚是目标的时候,那么去除原有的肮脏就是追求目标时候,必须经历的过程,肮脏不足畏惧。
! w: Y8 A- A; p5 n特别喜欢拿我用他妈的说事的人,自己找合适的口味去慕尼黑查经班,我不认识他们,但是我可以确定,那里你找不到一个会说他妈的的人。


/ {9 z9 ~* N& g" ]+ S, Z. S$ u% }
另外,我想,这也是教会很头疼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是主动去教会的人不多,另外一方面,去了教会的万一是有问题的,而且是一些貌似和圣经对应的大问题的人去了,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这类问题,就包括和性相关的,而且是很容易犯的错误,未婚同居。

万一有婚前同居的人去那里,你可能会遇到下列的问题。就是有的教会不允许未婚同居的人去那里,他们会认为这是侮辱神。
0 H0 x/ o' t9 v& k( g! j1 b我不清楚,慕尼黑是不是这个样子的。我只提供一下我个人的看法。: ?/ O6 O: y' p
当一个教会在处理未婚同居问题的时候,这件事情不是一件单一的事情。不单一,是指,这不仅是上帝和那对不守他规定的男女的事情。同时也是上帝借着这件事情,拷问牧师或者长老爱心的事情。爱心包括体谅他人的心,是不是两人在一起是因为没钱的问题,或者一时结不了婚,这些都是同理心的问题。

爱心更包括用爱的原则来指导自己做正确的思考。

5 [* H* c+ d: v6 o
一般教会可以借着淫荡的借口,保持教会的圣洁性,将两人赶走。或者建议俩个人马上结婚。但是在做这些事情之前,特别是赶人前,我建议牧者不要照章办事,应该做一个祷告,问问神的意思。如果他们把神当老大的话。

因为这不是一件对和错,就可以判断的事情。

建议结婚是个看似合理,实质是无视主的昏招。很多人会出这个建议,认为好像结婚了,就不得罪神了。我想应该不是这样的。因为神对人要求是,要信任和依靠他,这个信任就包括了,在婚姻上面去依靠他,让他来安排两个人的事情。所以,这两个人,未必就是一对。如果草率结婚,还认为着就不得罪神了,那么这个也把神当做是太那个了。。。。

马上赶人,更值得商榷,当教会自诩是圣洁殿堂、对魔鬼的堡垒的时候,他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他们把那对男友赶出去,那么他们就是把那对男女赶进了魔鬼的怀抱。教会当然可以说,这是他们咎由自取。但是,以维护圣洁性为前提,在事实上面确实是在用让两个人离开神做为代价的,这两个人以后能够不能够回到神的怀抱,他们就不考虑了。

神对我们 的命令是爱神,第二条命令的地位很明确,用的是其次相仿,爱人。当我们犯错,向神认错,神都尚且宽恕我们的话,我们又如何敢对那两个人做这样的事情,虽然我们用的是敬畏神的名义,但是,我们并没有同时执行爱人的命令。

所以,这样的借着爱神的名义,并没有爱人的事情,是不是蒙神的喜悦,确实要牧者好好考虑。为此,重新回到我的建议,牧者应该去向神祷告,如何对待这两个人,结果可能有三种

A,) Q3 _* Q7 [6 q2 _8 q  b
赶走他们。

B,& `' n1 y& B/ ^) Z
让他们留下。

C,. _. |; @- K$ r7 e& G' o) ?
一时半会没有回音。

如果是a情况赶走他们,并不意味着,牧者就没事情了,和那两个人没关系了,相反,如果牧者有足够的爱心,你完全可以去给他们开小灶,他们做的只是不能够在公众场合和大家一起敬拜主,并不代表他们不想寻找主。神并没有禁止他们在其它场合去寻找主,更没有禁止牧师在私下场合去和有问题的人做各种沟通。我们都是罪人,所以,天堂的门如果象每个人都敞开的话,更没有理由去停止和未婚同居者、同时又是慕道者的长期接触,即便他们真的很如何。


/ b6 h/ \0 E" ~- b2 s$ ?/ {情况B,让他们留下,我觉得,这个方法应该是最能够接受的。因为能够改变他们未婚同居现状的,绝对不是教会、或者是牧师,而是教会和牧师帮助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面,自己和上帝去沟通,让他们通过来自神的沟通,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这就牵涉到教会自己角色定位的问题,教会不是仲裁者,而是帮助人寻找上帝的helper

人留下来,没有什么可怕的,来的又不是瘟神,会传染其他人的。只要牧者有水平,大可以放心,没有更多的人会认为未婚同居是光荣的事情的。他们只会认识到,该如何用爱心对待,在婚姻上面有问题的人。
! m, D/ `) x! W' Z0 i; _, K% q9 F

情况C,一时半会没有回音。连上帝都无法及时回答的事情,做仆人就好好等着,少自作主张吧。

以上谈的是教会可以如何把这个老大难问题做得更好。但是,这不代表着,我支持未婚同居。我只是试图让更多的人接触上帝,而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更多的人,去思考,是不是可以用更有爱心的方法,所以,而不是因为只会照章办事的冷血,失去了一次让人认识上帝的机会。

  \* z/ J7 ^1 X3 z
认识上帝并不一定通过教会,如果你没有碰到好的教会的话,但是至少最烂的教会,也能够帮你速成一点东西。千万不要因为教会的原因,失去了一次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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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发表于 17.2.2010 19:02:08 | 只看该作者
小哈真有耐性5 K+ p( R$ T/ V) R1 Q7 L: |
我觉得这种争论 完全是不同价值观的人 在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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