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棕色、绿色玻璃的回收箱
) G$ O [2 A8 E2 t; b4 g) ]大家都知道德国垃圾回收要求严格、系统完善。法律上,公共玻璃回收箱里的瓶子属于负责的回收公司,而从垃圾桶捡垃圾也可按盗窃罪(§§ 242 f. StGB)或住宿秩序破坏(§ 123 Abs. 1 StGB)论处。
7 A) Q; {/ ?# {3 _4 R2 z+ D个人是不允许从他人的垃圾桶里“寻宝”的,只有被明确标注“用于赠送”(“zu verschenken”)字样的物品,才意味着其原主人已放弃其财产权。但从公共场所的敞开式垃圾桶捡瓶子并不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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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方面,由于垃圾涉及相应的处理费,如果向别家的垃圾桶扔垃圾,被发现后同样会被处以罚款。
8 P0 I+ z( z9 L德国虽然传统上属于福利很好、注重社会公平的发达国家,但大城市拾荒现象同样非常普遍。由于德国塑料瓶是按押金方式购买、后明码标价回收的,搜集废旧矿泉水瓶是不少人的生活来源之一,尽管其中也有衣冠整洁者,看起来并不像“捡垃圾的”,不捡并未必生活无法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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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繁华地段的地铁等车的几分钟内,就不断看到一个垃圾桶被反复光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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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附近居民不止一次发现两位老人从中用夹臂取瓶子,认为此举已经属于盗窃行为,因此向警察报案,并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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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此案中的两位老人均已年过六旬,老爷爷享有微薄的退休金,老奶奶另外从事写清洁工作,可见生活至少相对拮据。发生这样的事情多少令人心酸,而法官同2011年类似的“从垃圾箱偷食物”案件一样并没有判罪,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顺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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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除却案件本身,媒体报道也普遍支持无罪判决,毕竟社会本应给予老年人以更多关爱。近几年德国政府面对人口老龄化,为减轻“政府养老”的税收支出压力,决定削减退休金,同时少有“家庭养老”,老人晚景凄凉的现象并不罕见,应该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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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超市或餐馆附近捡垃圾作为食品的现象也很常见,成为德国法律的“灰色地带”。左翼党支持的一次自发行动(自诩为“夜与雾行动”Nacht-und-Nebel-Aktion,暗含“自发、非法”之意)呼吁将捡食品合法化,征集到9万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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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已经应该安度晚年却或出于钱、或出于孤独而出门“拾荒”的老年人,德国城市中更常见的还有中年流浪汉,他们也是反对救助难民、滋生右翼思想的主体,原因当然首先处于对政府对其忽视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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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税收究竟应该流向何方,无疑拷问着所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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