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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新规定:去市政厅登记必须有房东确定文件

20.9.2015 15:21| 发布者: KaiyuanEditor| 查看: 727| 评论: 1|原作者: 德国生活报

摘要: 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德国境内去市政厅进行房屋登记的同学,都必须携带房东的确认文件。
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德国境内去市政厅进行房屋登记的同学,都必须携带房东的确认文件。

这一措施是防止有租客乱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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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刘宁_w79E8 6.12.2015 13:20
有人知道慕尼黑现在执行严格吗?如果住转租的房屋,没有和房东的正式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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